栖迟顾不上唇上那点痛,赶紧拿着那块膏贴子撕了按上去,指尖触到了温热的血,用衣袖直接擦去了,紧紧压着。
被她碰上的一瞬,贰心机就都在她身上了。
他抽了刀,斩了四周的杂草,点头:“要与小义汇合了才气走。”
四周暗淡,似是大片的密林和深山。
其别人都入了帐篷,偶尔有几个女人和孩子从帐篷里钻出来朝她这里张望,看看她,又看看伏廷。
任那边所都不能久留,特别是有人的处所,待久了若被突厥人发明,也会对这支胡部倒霉。
说完牵着马,那只手伸来抓住了她手腕,脚步很快:“走。”
伏廷点头:“不能久留。”
倒是那身换下的圆领袍还值些钱,固然脏污不堪,但好歹是细绸的,宝贵的很,本想送给她做酬谢,转念一想也不能留下,不然被突厥人找来发明了这点蛛丝马迹,也只会害了人家。
伏廷目送着那几个男人拜别,放下碗,用胡语向老妇道了谢,转头看到她手里那只碗还端着,说了句:“吃完,别迟误。”
比及入了更暗的处所,她眼才得以展开,总算看清,已身在一处山洞里。
伏廷昂首看了一眼,叫她:“上马。”
伏廷稳坐着,一动不动,只要不稳的呼吸能听出他此时的忍耐。
第五十八章
荒漠崎岖,风利如刀。
她将碗还给老妇,想了想,满身高低除了那块鱼形青玉,真的是甚么也没了。
他将马缰递到她手里:“你来控马。”
栖迟被这一摸弄醒了。
她跟着坐下,看着他。
栖迟一想就明白了,突厥如此坦白,一定没有这个企图。
天已经垂垂暗下,气候不好,又刮起了大风。
但对伏廷而言倒是功德。
不晓得甚么时候中的,全然没想到。
伏廷在昏暗里盯着她,胸口起伏,在轻喘,另一只手抓着她的手,送到肩后:“如果不怕,就帮我取出来。”
伏廷冷眼收弓,一俯身,从马腹下摸出马鞭,用力一扯,缠在栖迟腰上,又绕过本身,紧紧绑住。
真要打,无所害怕,但能不兵戈就不兵戈。
栖迟更惊,竟然还要先入半寸。
拿了水囊洗漱了,坐上马背,她将手里的血迹蹭洁净,转头看到他肩上的血迹,还是触目惊心。
公然,闻声他说:“北地刚有转机,最好不打。”
她明白了,难怪那几人出去时带着鹰,随即又看了看他的小臂:“你的伤就如许?”
说完就起家大步走了。
伏廷唇上一软,是她在主动亲他。
但她还没忘了初志,不敢踌躇,用尽尽力,一刺,一拔。
“你的伤不要紧?”她跟着站起来。
栖迟在他斩出来的处所坐下,背挨着树干。
栖迟一听,当即跟着他出去。
“不会。”他按住她那只手:“快,越拖越费事。”
那边是一大片黄沙地带,大风而过,扬起纷扬的沙尘,足以掩蔽人的行迹。
栖迟看着他,只在这时候他会言谈多些,眉宇间倒是一如平常寡言时的模样,她说:“我想你应当不肯兵戈。”
“怕血吗?”他忽而问。
伏廷将她拉近,喘口气,说:“刺入半寸,再斜着拔出,用尽力,动手快就行了。”
目光往上,看到他的侧脸,直到此时,她才发明他下巴上较着泛青,必然是好久都没刮过了。
她拎了拎神,搭他肩的手环到他肩后,忽而就主动贴了上去。
她往前,跪坐到他身上,一手搭住他肩,一手悬在那支箭上,盯着他的脸,想问一句,该如何叫他分神。
一夜畴昔,都有些思疑昨晚的事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