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住马科斯的人,是一名身穿很透露的女人,看起来二十几岁的模样,张的还算很标致,红色的嘴唇,头发烫成大波浪,穿戴红色连衣裙,包裹到大腿根,暴露苗条的大腿,脚下踩着红色高跟鞋,靠着红色的小包,手指间夹着一根密斯卷烟,一身的红色。
此时,天气傍晚,黑夜即将来临,砵兰街已经复苏,街上呈现了很多的站街女。
“红姐...”马科斯把手臂从红姐的怀里抽了出来,想离红姐远一点,红姐身上的香水味有着冲鼻,他不是很适应。
没错,红姐的职业,算是一个老鸨,部下有一些舞蜜斯,跟很多舞厅、歌厅等处统统合作,上九流下三流的人都有打仗。
“真是好不甘心啊。”红姐幽怨的看着马科斯的背影。
砵兰街是香江闻名红灯区,色情行业的堆积体,是香江黑夜下最繁华几个处所之一。
“真是的,没见过你这么傻的人,白给你钱都不要。”红姐抱怨道。
“在想到如何完成任务前,先熟谙这个天下也不错,香江呢,我宿世都没来过,并且,还是九五年的香江...”马科斯穿上洗的有些发白的外套,拿上钥匙分开了家。
“小马啊,你甚么时候能听姐姐的话,跟着姐姐混,当串店的伴计,太白瞎你的天赋了,你这姣美的小模样,比那些偶像明星帅多了,能让无数女报酬你尖叫,放心,姐姐不会虐待你的。”
“好啦,红姐,你就别逗小马了,小马是我们砵兰街的一朵小白花,你就别想把他拖下水了,龅牙叔那边都忙的脚不沾地,小马你快去吧。”红姐部下的一个女郎笑道。
但马科斯仿佛木桩一样的站在那边,红姐底子拽不动马科斯。
看着座机,马科斯眉头皱了皱,不太想接电话,因为座机非常的脏,上面有着一层油污,把手上有着不晓得是甚么东西留下的污渍。
街上非常的繁华,人来人往,车流穿行,高楼大厦耸峙,九五年的香江,固然远远比不上二十一世纪后的一线多数会,但不比二十一世纪的一些小城差。
‘铃铃铃!’就在马科斯打量着屋子,熟谙本身的身份时,座机俄然响了起来。
“看看你身上这衣服,都快被洗破了,走,姐给你买身新衣服去。”红姐挽着马科斯就要去商店。
“红姐,你又在调戏小马啊,你如果这么喜好他,就把他吃了吧,不过,红姐你比他大好几岁呢,这算不算是老牛啃嫩草呢。”几个女郎调笑着,挽着马科斯手臂的女郎。
“非常抱愧,红姐,我另有事情要去做。”马科斯摆脱红姐的手。
白日的砵兰街看起来,只是很浅显、混乱的街道,乃至能够用老城棚户区来描述,但到了早晨,这里便会变的活色生香,灯红酒绿,人流涌动,无数旅客慕名而来。
砵兰街很驰名,随便在街上问一下,几近没有人不晓得,马科斯很顺利的找到了砵兰街,街上到处都是芳华靓丽的女孩们,另有无数寻花问柳的男人。
“那些当鸭的,因为工夫不可,又没有天赋,才男女通吃的,你跟着我红姐,我包管不会让你服侍男人,乃至,那些喜好变态弄法的老富婆,我也不会给你安排,专门给你安排那些芳华靓丽的富二代小丫头,如何样。”马科斯方才后退,红姐就又凑了上来。
无功不受禄,拿人手短,吃人嘴硬,如果然拿了红姐的钱,一次两次下来,他就会真的变成红姐的人,毕竟人家凭甚么白给你钱。
“那...那你那点钱归去吧,本身买身新衣服。”红姐翻开小包,取出红色的钱包,看都没看,顺手从内里抽出一叠钱就要塞到马科斯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