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然肃立,剑平于腰,残影散,剑归一。李洪荒缓缓闭上眼,做出一个标准的拔剑姿式便没有了动静。
长剑挥动光暗影成片,别说细看了,能分清剑与剑影都算眼力极佳了,但当两剑碰撞时是会停顿微少之息的,若重视力集合一些,察看剑身对于他们而言倒也不是太难的事。
大剑款式古朴,没有那把暗红色重剑显眼,却充满着浑厚之气,最首要的是,在离剑柄不远的剑身上,鲜明刻着风暴二字,本来这才是暴风团长苏把酒的真正佩剑!
战圈外,一堆中年男人坐在树荫下的凉亭内品头论足着。唔…此情此景,如果来壶冰镇的梨花酿就完美了。
剑身受损,李洪荒天然是晓得的,并且比观战之人更加清楚,他能感遭到,若十招以内再无冲破,此剑怕是要报废了!快,再快,我要更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可惜九招已去,还是没能破开那如龟壳般变态的防备。
电光石火之间,二者已碰撞十余次之多。李洪荒利用的是长剑,天然要矫捷迅疾很多,他深知如若不能阐扬出速率的上风来,恐怕难以取胜,故而一向不间断的快速进犯,以此给他老爹施以压力。而苏把酒则大开大合,以守为主,气势之沉稳完整不似他那狂野的边幅,两边对峙一时之间倒也看不出好坏来。
“你眼睛甚么时候瞎的?我如何不晓得。睁大眼睛细心瞧瞧少团长的剑!”
“咦,剑身仿佛破坏了?”
“团长霸气!”张猛暗咽一口唾沫,支支吾吾倒是不敢接话。俄然一股寒气从上方覆盖而来,他从速今后退去,免得蒙受无妄之灾。公然,不过瞬息那道略显孱羸的身影便已践约而至。
“俺说少团长生的俊,哥你扯团长干吗?团长五大三粗的,脾气又暴躁,还嗜酒如命。真看不出来他们俩是父子,底子没有一丁点的类似之处嘛。”
“我提示的还不早?是你本身没反应过来,该死你不利。”张勇幸灾乐祸。
虽如此想着,但他动手倒是半点不含混。暗红重剑猛掷而出,在剑离手的那一瞬,他紧接着从后背抽出另一把大剑,并曲折腿部重力蹬击空中,一套行动如行云流水般畅快,这也导致暴射而动的他竟追上了先前离手的重剑,一同对闭目标李洪荒建议了进犯。
“咳咳...”
“少团长常日里待人暖和,没想到恼火起来竟然这般可骇,并且进犯的速率还在递增,看来胜负已定咯。”
“你说兔崽子与我无一类似之处?”苏把酒点头,手指悠悠向下指着胯间,哈哈大笑道。“臭小子这里倒是随老子,够大、够粗,哪像那娘们松散的要命,当年差点就把贤明神武的老子给夹死了!”
据玄黄界最火爆脱销的《墨霜自传》所记录,活着界的极东之地坐落着两片宫殿群,它们气势澎湃对持而建,中间只隔着一条不知泉源也不知去处的大河在无停止的流淌。殿宇一方纯白如雪,一方乌黑如墨,别离铭记着仙冥二字。
“喂,臭小子你这是甚么意义,投降了?”
李洪荒一样擅使重剑,只是一向没找到称手之物,便随便携了一柄剑,用以退敌。此时以长攻重,倒是各有千秋难言谁强,胜负只能看持剑人的本领了。
“那是天然,我们暴风团长但是有目共睹的强!”有人回应,只是答非所问,牛头不对马嘴。
暴风团长身形壮硕,赤裸着上身,如虬龙般盘结的肌肉令人咋舌,在其脸上,一道褐色刀疤更添几分霸气,站在面前,给人一种极其激烈的压迫感。他一手持着一柄暗红色的重剑,另一只手则提着酒坛正往嘴里送,豪放姿势尽显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