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洪荒:我葫芦娃,入主妖庭! > 第二十四章 我在洪荒当资本家!
二来一个比本身弱不了太多的存在跟本身相距极近,任谁都有种危急感,恐怕对方冷不丁偷袭本身,鸠占鹊巢!
他会让这些妖族尝尝,被后代房地财产安排的惊骇的!
作为弱者,被强者吃掉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而强者包管不吃弱者,对弱者而言本就是一种恩情。
作为妖族,他就是不想掺杂也身不由己,必然入劫!
方孔像是俄然想起了甚么,弥补道。
修道讲究个财侣法地,可实际上这个“地”才是最为首要的。
白狐开口问道。
这位力王看模样起码大要上是平和很多,这不比那蛟王好多了?
好的道场灵气浓烈,起步就比浅显道场高,而包含的特别道韵则是能够晋升修为晋升的潜力,好处多多。
其他种族的妖也纷繁佩服,紧邻的霸主是如许一个仁慈的强者,对于一向遵守弱肉强食丛林法例的它们来讲就是极大的荣幸。
这是机遇,真正能强大己身的机遇!
要晓得小妖山随便一颗草都能开智修炼!那深潭中不知多少鱼虾懵懵懂懂地游弋就成了太乙金仙!
那些大能者即便道场能够扶养更多的强者,他们也不会做。
白狐看向方孔的眼睛异彩连连,不由生出崇拜。
普通来讲,也只要大罗金仙级别的强者才有资格占有此地!
真觉得那么轻易就能获得高品级道场的定居修炼资格啊?
蛟王天然是把它们当作可持续收割的血食,而这底子满足不了它的胃口,时不时还会出山打猎,四周的种族无不是被它吃过本家之妖,对此早已怨声道载。
“谢大王恩情!”
“那就没甚么事了,尔等归去多多筹办一番,灵宝灵根越多越好,吾这里耐久以小妖山定居修炼的资格互换。”
方孔再次开口,撤销了众妖最后的顾虑。
“恳请大王,吾族临时拿不出多少灵宝灵根,可否将时候余裕一些?”
拍卖会是人族缔造的,自开天辟地以来,洪荒还未有如许一个观点。
“吾为坚石成精,不会把诸位同道当作血食,偶尔会吃些生灵,可凡是开智成精的,已是修行路上之同道,吾不会吃。”
道场对于强者来讲就是屋子,并且比屋子还首要,用后代的例子类比的话,能够相称于屋子+事情薪资+职业晋升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