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懒得开口,那碟子红豆桂花糯米糕也被我吃的七七八八,没啥*了。
男人从口袋里摸索了半天,取出颗烟来,用火镰敲了半天也没法点着。那颗本身卷的烟卷早就被雨水渗入,底子点不着了。
那人又猛嘬了几口,直到烟头短的烫手才掐灭掉。烟屁股舍不得扔,将烟屁股扯开,将包点心的牛皮纸扯了一小片,将余下的那点烟渣扯开到在上面,包好,揣进怀里。
我将脑袋转向一边不去看阿谁家伙的脸。一向觉得有生之年会很长,长到总能比及那么一天。
兵荒马乱年代能苟延残喘着活着就是种豪侈。何况另有人陪着,更是可贵。我想起那家伙对着我说,“你小子如果个丫头就好了。我买上二斤红豆桂花糯米糕给你当聘礼,直接把你娶进门。”
“还是吃没吃相吧,”男人还是垂着头说着,“吃个红豆桂花糯米糕就跟八百年没吃过点心似的,连粘在嘴角的渣都要吃个洁净……”
十年,掰动手指头数也要三千六百多天。
我哼了声,将脸扭到一边,不去看他。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有这口癖好可真不是啥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