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红旗飘扬 > 第二十七章 天王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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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其从小糊口在匪贼窝里长大,又得大师宠嬖,其脾气豪放胜男人,因此得了个外号:一丈红――她杀人,能够让对方的血喷出一丈远。

“咳!咳!”

赵宇转头对李立龙和彭虎打了个眼色……

乃至有些人连灭亡威胁都不怕:不娶,死我一个;娶了,死我一家啊!

“那也得看对方愿不肯意啊?”

“天王说的那里话,您老能来,那就是给我鸡公寨天大的颜面。”

“要不,我帮你做个媒,让你们……”

父女俩为此大吵了一架,表情都很不爽的时候,接到鸡公寨的请柬,因而,两人本着散心的心态来了。

天王寨每代寨主的外号都叫郑天王,而现在这一代的郑天王叫郑金龙,现在已经四十有六。

“与人便利与己便利!莫非你觉得行走江湖靠的就是打打杀杀?要真是如许,就算你是铁打的,也有被人干掉的时候,以是,在江湖上,说到底固然是气力,但也要讲究一个面子,要不然,一起杀畴昔?你得杀到甚么时候?”

并且,固然没有明白的规定,但是一些潜法则还是要讲的,比如插手别人开香堂的观礼者,带来的部下也就一二十人,这既能有一点自保,又能表示出对仆人的尊敬。

赵宇面露忧色,从速号召李立龙和彭虎跟他去驱逐郑天王。而在厥前面,那些本来待在大厅里的绿林中有头有脸,或者自以为另有点脸面的人物,也纷繁涌出大厅,前去驱逐。

“哥,你的意义是这些人拍马屁的启事就是为了将来能求个便利?”

弄的郑天王不得不放下老脸,派人乖乖地把抢来的对方的东西一样很多的退归去不说,还倒贴了五百大洋表示赔罪……不赔罪不可啊!众口铄金,谎言似虎!本来就嫁不出去了,如果让人传成一丈红倒贴嫁给那土财主不成,就带人抢了对方全数产业,这名声是真的一点都不留了啊――这年初,一个女人家如果名声坏了,那就真的统统都坏了。再想嫁给端庄人家,门儿都没有。

嫁个小门小户,郑天王别说不肯,面子上也过不去;可要想嫁给高门大户,题目是,高门大户里的人根基上都识文断字,谁肯娶一女匪贼?不!是女悍匪?祖宗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哈!哈!”郑天王大笑着说:“小赵,你是越来越老道了,之前见了我可不如许,现在竟然学的这么老道,当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郑天王身材有点发福,穿戴一身黑衣,戴着顶小圆帽,加上那两撇藐小的髯毛,看起来就像是地主家的管家,跟设想中的高大威猛没有半点干系。

郑天王对于这个宝贝女儿真是又心疼又愤怒:毕竟是宝贝女儿,天然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掉了;愤怒的是,他不想让一丈红当女匪贼,想给一丈红找个好人家嫁了。可别人一听是一丈红,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哈!哈!来迟了,来迟了,小赵,不美意义啊!”

郑金龙有一独生女儿,名叫郑悦雪,人称一丈红,年芳二十。

一丈红倒是非常光亮磊落,直接带人洗劫了那户土财主。倒是没伤人,只是让其家徒四壁而哭。

“不晓得明天是那两位的大日子?”

因为鸡公山上山就一条小道,牵顿时山很费事,以是大师都将马留在了山下,由专人把守着。但是郑天王就不一样了,别的马或许能留在山下,但他却带着一黑一白两匹高头大顿时山。

能有天王的称呼,这气势还真不是吹的。

以是,别的山大王过来最多就带二十人,但是郑天王不一样,足足带了上百人:五十在山下,五十人上山观礼……郑天王有一支近百精锐构成的马队,是天王山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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