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以后翊宸路过一个热烈的集市下了马,四九远远的看着他,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将马栓在一旁,回身进了间金饰铺。出来时将一个红绸包着的东西揣在兜里。然后牵过马持续走,走了未几久,见他在一处颇具范围的府邸前住了步。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玄色金丝楠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宸王府”三个烫金大字。看着他走下台阶扣扣了门,侍从闻声,欢乐的排闼出来,转而牵过马侧身迎他出来。
四九一起上跟着翊宸,见他见堆栈用饭,闻着肉香,肚饿的紧。本身也不敢再出来。去了旁家偷个包子,包子太烫,还来不及吞下,就被人家发明举着笤帚一起追打,奔了两条街。返来发明翊宸已经买了匹马。那马跑的真快,四九又饿着,跟在前面跑,实在吃力。一起风餐露宿,灰头土脸,好生狼狈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