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种人,巴望的是萧洒走一回的豪情,就算是流星,只要本身光辉了一回,就是粉身碎骨成陨石也在所不吝。后一种人,寻求的是一种不求贵显于诸侯,但求在芳华里多活几朝的安宁,只寻求心灵的安好,就算是一身冷静无闻、平平平淡也心肠安然。
很明显,路风是属于后一种人的,但是不管是属于哪一种人,本身所要寻求的恐怕都不轻易做到。寻求着一份儿安宁战役平的路风来到花都,不想在酒吧里碰到了林妙可,还产生了一些他没有想到的事情。不过这也普通,如果统统人的人生都是先由上帝设想好了,大师都遵循必然的法度,按部就班、一成稳定地去糊口,那糊口岂不是太单调了吗?
路风也不例外,在如许斑斓喧闹的夜晚,此时的他还真的产生了找一小我就如许一辈子走下去的欲望。毕竟,只如果一个男人,不管他的肩膀有多么宽广,多么丰富,终究也都需求一个或是一些女人靠在上面。一个男人的肩膀如果一辈子没有一个或者一些女人靠过,偎依过,如许的肩膀实在是一种华侈,而这个肩膀的男人,也必然是一个哀思的男人。
路风没有说话,只是伸脱手去,握住了林妙可的手。
如许的车子固然代价不菲,但是在花都的大街上,碰到一辆如许的车也不算是甚么让人值得奇特的事情,以是林妙可就不解地问路风:“风哥哥,你看甚么呢?是不是很喜好如许的车呀?”她底子不让路风答复,就接着说,“你如果喜好,我们就买一辆好不好?你开着,带着我去兜风!”
那六小我极快地下了车今后,就接着以半包抄之势向林妙可和路风走来。林妙可大惊之下,拉着路风的抄本能地想要后退,可就在这时候,她竟然又看到他们身后也一样地停下了一辆玄色的越野车,从上面也下来了六个黑衣蒙面人,他们也已经站在了他们身后。
路风忍不住转过甚,看着一脸纯真、一脸幸运的林妙可,垂垂地,一种轻柔的感受涌上了她的心头,他乃至产生了一种想伸脱手去,在那张光亮、清纯的小脸上悄悄地触摸一下。他想晓得,那脸上细致肌肤的感受和枪支匕首细滑的感受是不是一样,如果不一样,那感受的不同又在那里。
人的心机偶然候真是奇特:许很多多平平常常的人常常都厌倦平平平淡的糊口,不管本身具有还是不具有过一种轰轰烈烈的糊口的前提,绞尽了脑汁都要去寻求那种新奇和刺激;有的人则在惊险和刺激中也一样会厌倦,转而去寻觅一种安静平平安然的糊口。
这时候,如果路风的手真的伸出去,在林妙可拿白净爽滑温润的俏脸上悄悄触摸一下,也不必然就触摸不到,因为林妙可的俏脸他触手可及,挽着他胳膊的林妙可也一定必然会躲开。但是他还是没有伸脱手去,因为就在这时,他的内心俄然产生了一种不安的感受。
顺着路风的目光望去,就在他们前面三四十米远的处所,一辆广大的玄色越野车缓缓地向着他们开了过来。如许的初级越野车,在林妙可的家里少说也有六七辆,那是他们家的保镳乘坐的。本来,就在他们身边不远处的三名保镳也是乘坐了如许的车子到酒吧去寻觅林妙可的,但是他们的蜜斯步行,他们也只好将车子停在了酒吧门口步行。
这类感受来得是那样俄然,那样无声无息,却已经到了本身身边不远。如许的感受并不是统统的人都能够感遭到的,他是在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经历后天然构成的。绝大多数人向来都没有走进过死神,当然也就感受不到。但是路风却感受获得,因为他是雇佣兵兵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