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现在人界还不敷混乱,间隔我想要的成果,另有差异。”无念抚摩着忘仙的头发,柔声说道,“我喜好的,是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你明白吗?”
夜风骤起,吹打着窗棂,收回“咯咯”的声响。窗外树叶摇摆,瑟瑟之声不断。铜镜中,俄然映出另一副面庞,无念悄无声气地呈现在忘仙身后。这么些年来,忘仙已经风俗了他的神出鬼没,不再像刚开端时那样被吓一跳了。忘仙也不回身,只是透过镜子的反射看着无念,笑了:“仆人彻夜前来,可有甚么叮咛?”
无念转头,当真答复:“天然是要扑灭火钟。”
比及无念完整分开,忘仙站起家,来到床榻前,细心打量着熟睡的君王。之前听别人说,女子对于和本身有着肌肤之亲的男人,会产生莫名的依靠和眷恋。但是,她不久前清楚和这小我如交颈鸳鸯般温存着,但现在看着他,心底却连涓滴情义都生不出来。嗬,真是奇特,莫不是她的心,已经变成了石头,再不是血肉了。
“永久……”忘仙的眼中染上一丝满足之色。是啊,那些男人沉湎于她的皮相,她又何尝不是沉湎于这类翻云覆雨、可倾天下的感受中呢?
无念挥了挥衣袖,便有一阵青烟飘出,钻进床榻上那君王的口鼻当中,让他睡得更深更沉,不会醒来。
无念分开了人界的宫殿,半晌也未逗留,去往魔界。为了掩人耳目,他披了一件玄色的大氅,庞大的风采遮住了面孔,让人辩白不出他的面貌。鸾煞宫是邺城最显眼的修建,无需吃力就能找到。因为魔君之位由比武而来,为了便利应战者,鸾煞宫宫门外便设立了一处火钟。火钟极高,全部邺城的魔族百姓都能看到。如果有人筹算应战在位的魔君,只需点亮火钟便可。到当时,魔君自会应战。
忘仙乖顺的点头:“我明白了,仆人放心吧。”
此中一个鸾煞宫守门的侍卫,看到一个玄色的人影一向立在火钟之下,久久未曾分开,便猎奇地上前扣问:“喂,你在那边做甚么?”
“喜好吗?”忘仙的眼神有点飘忽,“说不上。他们一个两个,不过沉湎于我的皮相罢了。等我人老珠黄,容颜不在,谁又会为了我去交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