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吓得她,忙不迭地跑去睡觉。
苏舞不承诺,不过余乐开打趣说她如果没精力的话,明天就不带她了,把她留在这里。
为了打狼,这火堆起得就要讲究了,既要照明全部战役场合,又不能吓住狼的脚步。
想起狼群的事,又问李志道:“李哥,你感觉,这狼群是甚么原因,要一向胶葛你们呢?”
一来她身上有伤,精力状况也不是很好。让她好好歇息,明天好赶路。
装上匕首,那就是一个锋利的刺刀。而遭到进犯时,用竹身一拦,也能把任何狼的进犯给挡开。即便是用它打狼,一棍子抽下去,也能把狼抽个头昏脑胀。
余乐想了想:“嗯……只如果没退役的,军队里有的,根基都碰过吧。”
余乐抡着刺刀刺了几下,试动手感,闻言点头道:“不是,之前是从戎的,这类东西,在林子里保存时倒是做过,用来打猎的。”
狼是怕火的,火堆漫衍得承均匀,哪头都是的话,狼就不敢靠上来了。
不是放!
剩下的,就是余乐和李志两个男人的事儿了。
本来这位工程师,对狼还挺有研讨,这可不是余乐这门外汉能比的,他之前也就是在田野碰到过一两次狼,相干的册本,可就从没看过。
苏舞也想帮手,余乐却没让。
是以必须是卡的非常严实的才有效,要与竹竿连在一体,等闲不脱落,如许才算一把名副实在的刺刀。
李志道:“门路这个没干系,我有,你只要带我玩,就行了。枪这一门,学问可深着呢,我也就方才摸到个门儿,很感兴趣。”
李志一竖拇指:“里手啊!那今后归去,必然得找你玩玩枪械了。”
他接过余乐递去的刺刀,也学他一样刺了刺,道:“不错,还挺合用。只可惜我们身上没带枪啊,如果带着把步枪就好了,就这群牲口,我早就给它打死了,哪像现在如许给它们赶得这么狼狈,逃了好几百里地,都没逃掉。”
而余乐他们要做的,就是等着它们的进犯!
两人各自弄好趁手的兵器,天快黑的时候,又让女人们在板屋的四周,起了几个火堆。
余乐笑了笑,道:“那应当是我想岔了。”
这根臂儿粗的老竹,因为竹壁很厚,年份好久,其硬度,涓滴不比普通的木头要低,是以进能够之攻,退也可用其守。
这不时候还早,狼不太能够这么早呈现,以是李志也让余乐去他的板屋睡一个觉,由他和沈娟先在内里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