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雷隆的!
这必定是一个恐龙家属,一对伉俪,领着两对还未成年的孩子,出来打猎来了。
且看那四只霸王龙,行动迅敏(起码对于巨龙来讲,是当得上非常迅敏的),共同也井然有度。
估计智力也不如何样,这类食草的造粪生物,绝对是体大脑小,智商必定比不过同一块地盘上保存的肉食植物的。
可惜庞大而粗笨的体型,限定了它的行动才气。
而那大巨龙,较着没有甚么反击的才气,只是甩动着尾巴,挪动着粗笨地身躯,极力想要摆脱这些捕食者的胶葛。
得从速归去将女人们安排上船去,先避过这场灾害再说。
霸王龙!
并且余乐也对它没有威胁。
那是之前就留故意机暗影了的。
但是,如此大的体型差异,这也并无毛病那种残暴的捕食者,对它们的大猎物,停止捕杀。
估计就算二者撞上脸了,对方也没想把这些人类当主食,顶多当个新奇小吃,塞一下牙缝。
前不久,方才达到长江口时,步队还遭受过一遍!
一声声震人耳膜的兽吼声,把她的小面庞都吓白了。
如果说它是这块地盘的仆人,这块高粱地,是它家的粮场或菜园子。
田夏夏正抱怨着,可一眼看到了劈面的场面时,直接就舌头打结,话都说不出来了。
但难保这场厮杀,最后不迁徙到这边来,殃及到他们这些池鱼。
李志则差点把手中的枪给扔了,点头赞叹:“我的老天呀!这又是甚么龙呀,如何长这么……大个!咬它的那几只是甚么?头上长冠的,那不是霸王龙吗?如何在那大龙面前,小得跟个小狗一样!”
可放在一起一对比的时候,又能较着地辨别出大小来。
是以,就必定了它的运气。
那是有史以来,陆地上最霸道的猎食者!
打击两侧身的,则咬那四只像桥墩一样的大腿柱子。
一场史上阵容最猛,最大型的捕猎活动,就这么产生在余乐的眼皮底下。
一群既聪明又残暴的家伙!
在霸王龙眼里,它不过是一块非常庞大,打下来,吃到发臭都吃不完的美餐罢了。
那么余乐向它索要一两天的口粮,估计它也没有多大的定见的。
起码在这个星球,这个期间,它绝对是站在食品链最顶尖的一名!
田夏夏抱怨道:“哦甚么哦呀,你们如何还不归去!呃……那边……阿谁……”
脑袋打击不了,因为实在太高了,大脖子一抬起来,好几层楼高,就算霸王龙能跳出去,都够不着。毕竟以霸王龙的吨位,弹跳才气绝对好不了。
像余乐这类人类,对于它们来讲,纤细得的确不值一提。
不至于惊骇它。
他熟谙它们!
四只霸王龙,个头才刚够得着那巨龙的胸口。身材则小上好几倍。
估计霸王龙看人,就跟人看只小老鼠差未几吧。
“大哥哥……咱……我们快走吧。那大师伙……看来很将近被暴龙给咬死了,我们可千万别给发明了!”
且看它们来势汹汹,较着是有备而来,从山头后一转出来,便围着那大块头,有构造性地建议了打击!
对于余乐而言,明显就是两种大到需求他俯视的大师伙。
当时还差点遭了殃,余乐就被赶到水里去,差点把小命给扔了。
在那只两百多吨,不知是叫梁龙还是叫腕龙还是甚么变异龙的大块头面前。
这就是打猎者与猎物之间的角色定位吧。
吨位虽大,行动却不便,余乐惹不起,也是能够等闲遁藏的。
余乐呵呵一笑:“那是凶狼吧,正逮着大绵羊捕杀呢!”
形象地比较,就像几只野狼,跟一头大水牛放在一起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