氛围中满盈起一股子尿骚味。

他本就已经被吓得浑身颤栗,被李顺这么一番警告后,就立马屁滚尿流起来。

做仗势欺人之人逞一时之快有甚么好的,要做便做令人佩服之人!

别的他还想送一条鹿腿给云笙,哄她高兴。

这但是比吃一支千年人参还要补的东西!

他记得厨房后有一簇杂草,长得极深。

此时不是用膳的时候,厨房里头没人。

固然现在小哈挺听他的话,但这牲口实在是太有野性,不免在尝到鲜血后失控。

小哈当即坐在地上,满脸欢畅地摇着尾巴。

归正如果愉太妃见怪下来,有那老寺人顶着罪呢,他们最多也就是被叱骂几句罢。

回身摸了摸小哈毛茸茸的脑袋,指着厨房前面的鹿角道:“若你把那只麋鹿抓到,你本日便能够吃鹿肉!”

小哈把麋鹿叼到李顺面前后,只是扔在了地上,并未直接吃了。

他环顾了一圈,瞧见那菜板上放着几大碗辣条。

不如……

到时愉太妃便不好再多加究查了。

现在有人替他们经验老寺人,他们内心可悄悄欢畅着呢!

更何况那苏公公和那打人的老寺人是都瞥见了麋鹿跑进揽月宫中的,他推是推不掉任务的。

就连李顺也觉着帅气极了。

这麋鹿是愉太妃所豢养的神兽,在愉太妃眼里是代表着吉祥之意的。

眼下,这小哈也是越长越肥了。

它吃撑了,便躺在地上懒洋洋的晒太阳。

当下脑筋里生出个新奇的设法。

才回身对那打人的寺人道:“若你今后再胡乱打人,将本身的错误推到别人的身上,也会是本日苏公公的了局!听懂了吗?”

李顺把麋鹿尸身交给了小厨房的李徒弟。

倏尔,他一扭头便看到一对鹿角在厨房前面闲逛。

这狼崽子的食欲倒是愈发好了,现在一天吃一整头麋鹿也不在话下。

“费事李徒弟把鹿鞭和鹿肉最嫩的一块鹿肉,以及四条鹿腿伶仃分开,别的便装在一块儿吧。”

“行了,老子看到你就感觉心烦,带上苏公公的手,从速滚出揽月宫去。”

它固然听不懂人类的话,但看到了李顺指的方向,又听到了“吃肉”二字,便当即明白了是甚么意义。

他并未说那鹿鞭和最嫩的鹿肉是本身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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