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晓得我是中国人呢,上来就跟我说汉语,不怕我不懂?”叶琛对她产生了兴趣。
她说完将两只手臂交叉在胸口前,昂起下巴,卷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变成半透明的,活像一个精灵。那一刻,叶琛倾慕了,第一次产生了想跟一个生命产生胶葛的欲望,如果此时现在的夸姣能够一辈子具有那该多好。
“唔――”女生沉吟了一会儿,瞪着眼睛细细看他,“你看落叶的眼神,只要背过唐诗的人才会有啊。”
或许她并不在乎吧,或许她向来也没有在乎过。叶琛不肯再想,又看了一眼毛绒熊,转头投入到事情中。
想当初,也有一个女生因为毛绒熊跟他产生了交集,那一只毛绒熊要小巧的多,不像这只又大又笨。
阿谁女生跟朱煜倒有几分类似,只不过没有朱煜毒舌,笑起来更清纯更纯良有害,也是因为她的笑他才会义无反顾地深陷此中吧……
“这个答复是我听过最风趣的。”叶琛千万没想到,在异国他乡能从一个年纪悄悄的女生口入耳到“唐诗”两个字,真是让人欣喜。
“我为甚么要给你?这上面又没写着你的名字,如何证明就是你的呢?”
“起首呢,这里四下无人,根基上不是你的就是我的,既然它不是你的,那它很有能够就是我的咯。其次呢,我跑过来直接找你要熊,我这么自傲肯定,不怕要错了,这就已经证明这只熊本来就是我的了。”
女生羞怯一笑,向他伸出洁白纤细的手臂:“把熊给我吧。”
叶琛心中一动,决定在那一刻做一个奸刁的人,逗一逗她。
那还是叶琛在英国读书的时候,大一,暮秋的季候,他安步在落叶堆积的小城,灰色的小河边是温馨开阔的门路,全部都会都充满诗意,像是走在一幅画中。叶琛沿河安步,不知不觉走出了好几千米,腿脚有些疲惫便找了张长椅坐下歇息,长椅上另有一个小小的棕色毛绒熊。
“那是我的!”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女生跑到他面前,身材肥大,眼睛却闪亮有神。
一个少大哥成的男生可贵成年后再打仗这类小巧敬爱的东西,顺手拿起,会心而笑。
光阴已逝永不会,旧事只能回味。乍见之欢到最后不免沦为日久生厌,并且不但仅是生厌,到最后的确到了作呕的境地了。曾经具有的夸姣影象也不过是昙花一现,初度见面仿佛就花光了统统的荣幸和品德,接下来爱情一步步揭示出最不堪的一面。
叶琛眯起眼睛,回想起旧事,到现在了竟然还会有眼泪,还会记得那一刹时的新鲜心跳。
机灵的变成奸刁的,主动的变成趋附的,善解人意的也可以是很故意机的。谁能预感到那样一个敬爱聪明的女生,揭去面纱暴露了庐山真脸孔。跟叶琛在一起后还不满足,通过他打入叶氏大师族,晓得叶琛是董事长的次孙,而叶琛的总裁父亲最宠嬖的倒是跟已故老婆的大儿子,也就是叶琛同父异母的哥哥。董事长年龄已高,总裁接下来重用的会是大儿子,而不是小儿子。她摸清了短长干系,使出浑身解数勾引了哥哥,顺利成为叶琛的嫂子,殊不知却落空了天下上最竭诚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