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的是戈壁之鹰!上帝!我亲目睹证了一场战役,有人用一支戈壁之鹰,打了一场正式的战役!这是古迹!东方孩子,你必然是某个国度培养出来的精英级特工!你是专门来找我的,我猜对了吗?”
当他走到公路上的时候,最后残剩的仇敌,进入了他的视野。
“上帝!你是如何做到的?”
刚才的一番战役,其狠恶程度,已经不亚于那一次他捐躯在海岛之上,固然仇敌的人数分歧,但是,魏可所接受的心机压力,乃至更大,因为,这一次的他,是不能死的。
“那么,你能奉告我吗?我听到有人投降了,你为甚么还要杀人?”
幸亏,他的运气充足好,到目前为止,他还是活着的。
魏可说着,烦恼地揉揉缩在本身身边的小欢的小脑袋。
现场一片冷僻的死寂。
魏可打断罗曼诺夫的啰嗦。
魏可的嘴角暴露一丝嘲笑。
刚才的战役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射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仇敌,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现在,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枪弹。
对方仅仅只要三小我吗?那是不成能的,魏可早已重视到了,在公路上那辆汽车的中间,曾经有人影闲逛,如果他判定的不错,那边该当另有不止一个活人。
最后两个被魏可杀掉的人,看破戴不是甲士,而是蓝色的事情服,这类衣服,魏可已经很熟谙,恰好就是金头虎王部下的保镳们的打扮。
假定三个甲士被杀的动静传出去,会产生甚么?
罗曼诺夫已经从地里爬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魏可身边。
哪怕是戈壁之鹰,魏可也不想,用手枪和主动步枪对射,是提着脑袋冒死,那种滋味不好受。
然后,敏捷退出弹夹,从口袋里取出枪弹,把弹夹重新填满。
剩下的仇敌怕了,他们要投降!
再用一支小手枪去和人玩命?
罗曼诺夫的思惟腾跃的短长,又提出了一个困难。
那是手里拿着枪的沃嘎在往回赶,魏可从速泊车,号召沃嘎上车,黑暗中,一道黑影一闪,小欢也窜了上来,这小东西是和沃嘎一起跑返来的。
“别提了,那些人带了一条狗,老子差点没命!”
魏可答道:“我没有接管投降!”
走上前,从尸身中间捡起一个手电筒,开端打扫疆场。
357师,那不是Y南的一支功劳军队吗?
仇敌已经胆怯,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略藐谨慎一点,就能把全数仇敌击毙,获得终究的胜利,这个成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感觉足以自大。
魏可没有出声,而是悄悄站起家,猫着腰,机灵地往前走,不收回一点声音,当他颠末那辆停在农田里的吉普车的时候,清楚地瞥见,有小我影软软地趴在车门上,一动不动。
就在那辆车的朝向公路一侧,躲着两小我,此中的一个坐在地上,背靠车门,手里举着一支长长的步枪,枪口朝天,上面挂着那件衣服,而另一小我跪在地上,面对着汽车,仿佛在祷告。
魏可趴在地上,悄悄地喘了口气,趁便抹一把额头的盗汗。
“先生,您猜错了!现在,如果我们不想被Y南人打死的话,该当快点逃命!”
他也是血肉之躯,他也怕死!
公路上就有一辆现成的汽车,魏可当然不会傻到持续走路,带着罗曼诺夫上了车。
胜利了!
公然另有两个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