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叟的名字叫做顾整天,另有一个很拉风的名号,叫做皇天散人,听着很霸气,但是看现在的模样,很名不副实,斑红色的头发,深深的皱纹,并且弱不由风,走路需求牧小硕亲身搀扶。
牧小硕糊口的这个小山村,能够说是一个很古怪的处所,天下上的色彩,以玄色居多,周遭几十里大,有七八个小山村,至于别的处所,都被一层奥秘的黑雾覆盖着,传闻踏进内里十死无生,是生命的禁区,而这里的人以耕作打猎为生,日子倒也落拓,不过世世代代繁衍下来,人丁也没增加,村人也不体贴内里的天下。
白叟很老了,不过总爱吹一些不着边沿的狂话,甚么灵修士、灵兽、阿谁耳朵都快听起茧的大晋皇朝,能够飞的剑,闪着光彩的石头,一拳打碎半座小山的散人,内里住着小人的宝贝……
不过这些组合在一起,那就是很风趣的故事了,经常听的牧小硕热血沸腾,情不自禁中脑海里也胡想着那些场景。
白叟的遗物也很简朴,一条灰色的袋子,上面紧紧扎着,没有人能弄的开。
……
玄色夜空下的小院子,没有星斗,玉轮是巨大、暗红色的,坐在院里躺椅上的白叟说它嗜过血。
每逢佳节,坟上会多了些好吃的,有生果糖果,也有点心肉干,被几个没心没肺的孩子会乘机拿走,牧小硕也是此中的一员。
白叟说过这里是荒灵之地,没有灵修士能够在这里动用灵力,久而久之变得跟凡人无异。
厥后白叟就和他们一家子糊口在一起,牧小硕也认他为干爷爷,不过却没甚么尊敬可言,因为这老头子说他杀过好多人,也干过很多好事儿,十三岁的牧小硕,糊口在这片纯洁的小山村,身边都是良善之人,天然很不喜好如许的凶徒,乃至很讨厌他,但是这老头看起来实在是不幸,轻易让人产生怜悯之心,再加上这几年的朝夕相处,他发明老头子也就那样,没甚么杀气,固然脾气古古怪怪的,但是对他们一家人很好,以是牧小硕也就没了防备之心,厥后乃至果断的以为老头子杀人作歹是吹出来的。
只是现在,他不管如何也没那心机了,反而每天巡查一圈,以防备村里的孩子,或者林子里的乌鸦,对了,白叟生前说他这辈子最讨厌乌鸦了……
“小硕,你还是多看看那血月……”白叟眼皮垂了下来,浑浊的眼睛似有晶莹闪动,能够是月光太刺目了吧!
传闻白叟昏倒了三个月才醒来,并且说的话大师都听不懂,村里的老医师也看了,也没说出个甚么花样,只晓得他的生命力遭到太重创,能活下来已经是天大的古迹了。
不过牧小硕也得感激白叟,本来古板而单调的童年糊口,在白叟呈现以后变得丰富了起来,志怪故事、陈腐的传说、大晋皇朝的繁华昌隆,以及那些灵修士纵横六合的绝世风韵,经常拨动着他的心弦,有过神驰,不过他晓得这些都是虚幻的,遥不成及的。
“是啊,冷彻入骨,没有豪情,这就是它,但愿有一天你能读懂它”白叟终究还是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至于白叟的来源,父母亲给他暗里里提起过,说有那么一天,黑雾边沿俄然呈现一小我影,衣衫褴褛,嘴角上还挂着鲜血,随后昏倒在黑石头上,父亲恰好路过那边,以是就背了返来。
“再看一会儿吧,不然没机遇了,唉”白叟如有若无的说了一句。
白叟的坟上也摆了很多东西,有白叟最爱吃的烧鸡,也有牧小硕最爱吃的只要远山集才有的黑糖朵。
之前灭亡在他眼里是一个恍惚的观点,村里也死过人,他感到也不大,只晓得那小我确切是死了,埋在了村后的山坡上,久而久之,杂草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