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叟的遗物也很简朴,一条灰色的袋子,上面紧紧扎着,没有人能弄的开。
白叟的名字叫做顾整天,另有一个很拉风的名号,叫做皇天散人,听着很霸气,但是看现在的模样,很名不副实,斑红色的头发,深深的皱纹,并且弱不由风,走路需求牧小硕亲身搀扶。
白叟很老了,不过总爱吹一些不着边沿的狂话,甚么灵修士、灵兽、阿谁耳朵都快听起茧的大晋皇朝,能够飞的剑,闪着光彩的石头,一拳打碎半座小山的散人,内里住着小人的宝贝……
“老爷子,进屋吧,你看你的头发都变红了,院里很冷”
传闻白叟昏倒了三个月才醒来,并且说的话大师都听不懂,村里的老医师也看了,也没说出个甚么花样,只晓得他的生命力遭到太重创,能活下来已经是天大的古迹了。
而后的时候里,没有了白叟的伴随,糊口又变回了平淡,父母劳作在田间,牧小硕在家里清算饭菜,喂鸡喂狗,只是有些事情,毕竟憋在内心,时候久了,在那边生根抽芽。
牧小硕糊口的这个小山村,能够说是一个很古怪的处所,天下上的色彩,以玄色居多,周遭几十里大,有七八个小山村,至于别的处所,都被一层奥秘的黑雾覆盖着,传闻踏进内里十死无生,是生命的禁区,而这里的人以耕作打猎为生,日子倒也落拓,不过世世代代繁衍下来,人丁也没增加,村人也不体贴内里的天下。
厥后白叟就和他们一家子糊口在一起,牧小硕也认他为干爷爷,不过却没甚么尊敬可言,因为这老头子说他杀过好多人,也干过很多好事儿,十三岁的牧小硕,糊口在这片纯洁的小山村,身边都是良善之人,天然很不喜好如许的凶徒,乃至很讨厌他,但是这老头看起来实在是不幸,轻易让人产生怜悯之心,再加上这几年的朝夕相处,他发明老头子也就那样,没甚么杀气,固然脾气古古怪怪的,但是对他们一家人很好,以是牧小硕也就没了防备之心,厥后乃至果断的以为老头子杀人作歹是吹出来的。
不过牧小硕也得感激白叟,本来古板而单调的童年糊口,在白叟呈现以后变得丰富了起来,志怪故事、陈腐的传说、大晋皇朝的繁华昌隆,以及那些灵修士纵横六合的绝世风韵,经常拨动着他的心弦,有过神驰,不过他晓得这些都是虚幻的,遥不成及的。
“小硕,你还是多看看那血月……”白叟眼皮垂了下来,浑浊的眼睛似有晶莹闪动,能够是月光太刺目了吧!
每逢佳节,坟上会多了些好吃的,有生果糖果,也有点心肉干,被几个没心没肺的孩子会乘机拿走,牧小硕也是此中的一员。
至于如何来到这里的,他老是三缄其口,把统统归于运气。
不过白叟偶然候会暴露一股非常的气势,看起来很短长,但是牧小硕在背后悄悄一推,他就一个趔趄,气势顿时消弭殆尽,白叟会苦笑,他却会大笑。
之前灭亡在他眼里是一个恍惚的观点,村里也死过人,他感到也不大,只晓得那小我确切是死了,埋在了村后的山坡上,久而久之,杂草存生。
第二天,当太阳升起的时候,白叟躺在院子里的椅子上,凝睇着曦光,嘴角含着一丝笑容,浑浊的眼睛也清澈了很多,随后时候定格在那一刹时,他走了,这个迷一样的白叟走完了他的平生,在这个荒凉、与世隔断的天下,最后陪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白叟的坟上也摆了很多东西,有白叟最爱吃的烧鸡,也有牧小硕最爱吃的只要远山集才有的黑糖朵。
牧小硕老是不信,不过这轮圆月偶然候看起来很可骇,能够映红全部苍穹和大地,在它的晖映下,统统的东西都会变得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