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杨锦书眉眼忧愁,“入梦太深便出不来,堕入梦魇里。”
杨锦书是典范的书香世家后辈,死了也一股狷介的书白痴劲儿,性子温吞吞的,和施天宁相处了那么多年也没学会一句脏话。他五官清隽,端倪疏朗,身材颀长,但是因自小体弱多病,皮肤白中泛青,肩膀微缩,不敷矗立,看上去一副病痨鬼的模样。
“这有甚么。”施天宁一脸无谓地走出来把禾棠拎起来,以过来人的语气经验道,“小鬼,你该光荣本身三魂七魄都在,不然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个。”
“那首曲子很好听,叫甚么?”
禾棠极其豪放地唱了一首他亲爹亲妈广场舞压轴大杀器,那是他爹妈用来小广场撒狗粮必备曲目,大俗风雅,既有神曲之风,又有婉约之美,伉俪俩每晚都要跳上一曲,让围观的大叔大妈们吞够了狗粮才心对劲足地回家睡觉。
“可那样的女人……命也太苦了些。繁华无用,孤傲终老。”
“那是我勉强责备!”禾棠哼道,“等我能跑回县上把那臭婆娘清算了,我才不认你。”
“甚么意义?”
一时候,山坡上阴气颇盛,连飞虫都不敢靠近。
杨锦书低头看他:“打发时候。”
“我在禁止你作歹!欺负萤火虫是不对的!”
施天宁一进门便催问:“来打牌啦,人呢?”
禾棠看不过他将萤火虫如此调戏,老是伸着胳膊把他写了一半的字打散。
“易离魂。”
“这特么都能够……”禾棠瞠目,顿时扑畴昔撞进杨锦书怀里,奉承地笑,“相公,我也要穿。”
禾棠看了一早晨已然风俗,坐在山坡上问杨锦书:“那些是游魂?”
“归隅――是首写归乡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