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喝酒的,只想喝酒。
几人进了饭店,郭老二倒不鄙吝,点了一桌子菜,酒拿上来,大师每人倒上满满一杯,开口说道:“我这兄弟……”
我又一次一口喝净,筷子动都没动。
颠末这七八个月的相处,在我的潜认识里,已经把疯老头马平地和薛冰当作了亲人一样对待,俄然得知这个动静,感受本身的心比被插了一刀还痛。
那人“哎呦哎呦”的叫喊着,倒是明天在工地上瞥见的阿谁郭老二,不晓得如何的,我一瞥见郭老二,都感觉鼻子一阵发酸。
他这么说,不过是往我的脸上贴金,也往他本身的脸上贴金,我还不大懂这些贩子男人之间的门道,也不好插话,只好傻傻的笑。
可我也不会就如许束手待毙,我晓得马平地是真的动了杀心,在书房的门外,我都能闻到那股刺鼻的血腥味。那是马平地的奇特标记,只要那种血腥味一出来,申明他就已经下定了决计要杀了我。
我不但是来喝酒的,我还是想醉酒的。
我不能因为这个和马平地产生正面的抵触,不是因为气力的差异,只是我不肯意,不肯意疯老头看到这个场面,不肯意薛冰看到这个场面,也不肯意和本身的兄弟产内行足相残的场面。
可我悲催的发明,我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口袋里比脸都洁净。
我有点受宠若惊,这些男人,只要郭老二曾和我见过一面,其他的都是第一次见。
可我该去那里呢?
顺着路走,漫无目标,天上的月光冷僻,一如我的表情,冰冷哀痛。
那三个男人却更镇静了起来,嚷嚷着要去喝酒,这正中了我下怀。
这个都会里,没有钱,是买不到酒的,情面在这里一分钱不值,不像阿谁山村,能够欠账。更何况,底子就没人熟谙我,又何来的情面可谈。
我站在窗边,了望都会的灯火,固然繁星万点,却没有一盏是真正的属于我,我的满腔热血,跟着本身的心一点一点的冷却,蓦地一股悲惨从心头升起,只感觉天大地大,竟然没有我容身之处。
有些人,即便即将死去,也会把庄严保持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都会里的灯火,仿佛俄然都变成了讽刺的目光,一个个都在说:“快看,那边有一条无处可去的野狗。”
我也不晓得如何走回本身房间的,脑海中翻来覆去就是这一句话,除此以外,再无半点其他动机。
我俄然很驰念很驰念阿谁小山村,驰念爷爷,驰念父亲,驰念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外公,驰念我那从未见过面的母亲,乃至驰念那些朴素浑厚的乡亲。
本来在那安好的山村,有爷爷相伴,那是家,固然冷僻贫困,却有着家的暖和。
街道两边充满了饭店酒楼,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划拳猜令的声音不时传进我的耳朵,大街上偶有成群结伙的醉汉,勾肩搭背,憨态可掬,大声的说着一些连本身也不必然能听懂的醉话。
当然,以我的技艺,我能够轻而易举的打倒一些壮汉,然后让他们钱包里的钞票变成我的,可那样的手腕太下三滥,以是,我很有能够会被饿死,而不是醉死。
我晓得,这一走,就真的成了一条无人问津的野狗,或许哪天死了,都不会有人晓得。
如果能够挑选,我甘心挑选被饿死,或者醉死。
郭老二陪着我小饮了一口,再度给我倒上,我点点头,他笑了笑,笑容里透着一丝怜悯和刻薄,两人都没有说话。
我俄然很想喝酒,之前和爷爷在一起糊口的时候,偶尔也会喝,但向来没有像明天如许有着激烈的巴望,我只想喝酒,并且要喝醉,然后,管他呢!明天一睁眼,看得见天上的太阳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