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斯臣悄悄地抚摩着她的后背,见她美好的小脸在灯光下带着一丝不属于年青女人该有的凉薄,神采未明。她跟他的时候才十九岁,正在读大学,他曾问过徐朗她在黉舍的环境,徐朗只扼要地概括道:“离群索居,与人素不来往,每门课都中等,大学四年几近是个隐形人。”
他倒是记得重家家教极严,她当年是以理科状元的成绩进了大学,如果当年没有产生那样的事情,她应当是出国学习,返来和她父亲一样进入政坛或者有更好的出息,而不是现在如许,在文娱圈当个伶人,还是大家都能肖想的伶人。
“对于重蜜斯的包装,我要申明一点,重蜜斯私底下不能接任何的私活,特别是模特走台这类的活动。”
“乖,明儿叫徐朗给你签家新公司。”厉斯臣见她不乖地挣扎,哄道。
他的度量暖和,身上有木松香环绕,重欢闭眼吸了吸鼻尖的味道,她对香气并不敏感,但是明月喜好制香,时候久了也就能辩白出一些香气。
重欢骨子里有韧性,拿着脚本找房间埋头苦练。厉斯臣傍晚返来时,跟大毛二毛在院子里玩了会儿,上楼去,就见重安穿戴休闲的衣服斜靠在书房的地毯上,念着台词,声音清冷娇媚,黑直的长发铺散在银灰色地毯上,逶迤生姿。
重欢脸微微红,之前她为了多赢利,私底下偶尔也会接一些私活,大部分是走台。厉斯臣那样高傲的男人,定然是感觉丢脸的,不太重欢深思厉斯臣不晓得,不然非掐死她不成。
重欢正咬着笔,皱着眉头,抓着脑袋,厉斯臣一靠近,她立马大脑中高能预警,将条记本塞进了枕头下,裹着被子包着脑袋。
“你仿佛想在演戏这条路上走很远?”厉斯臣随口提了一句。
厉斯臣一贯雷厉流行。
厉斯臣看了看关紧的窗户,内里果然是电闪雷鸣,暴风高文,这个季候,惊雷暴雨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