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之前,我很穷,一介山野村夫。我自幼发展在黑龙江大兴安岭,很早父母就归天了,是爷爷一手把我养大。我们祖孙俩相依为命,豪情很深,一起养马,养鹿,打猎,日子过得艰巨却也清闲安闲。大抵在我十三岁那年,有个村霸看中我们家一块地,一夜之间,即将割茸的鹿全被毒死,马被放跑,我当时年青气盛,讨上门去给了那家伙一刀,重伤。然后连夜扒火车南下,躺在一堆煤块上颠了二天三夜,在我眼看快饿死的时候,火车进站了。吼吼,本来是深圳诶!我记得当时一个铁道工人在门前拴了一条狼狗,我抢过那只狗碗撒腿就跑。你信么,芊芊,我到深圳第一顿饭,是从狗嘴里抢来的……”
他歪着头凑上去悄悄舔掉,动情地说道:“嗯,真甜!”
芊芊嘴里塞得鼓鼓的,“沐沐,你如何会那么有钱?”
沐君豪一边躲闪着一边叮咛酒保,“快把这个丢到海里去!”
船面上,晚风习习,清爽怡人,这风恰到好处,只拨弄餐盘边上的玫瑰,却不致吹乱头发。
沐君豪握着酒杯冲芊芊一挤眼,“老婆,猜猜看,你那道菜是甚么?”
芊芊顺着他指的方向,不远处,山间一座别墅灯火透明,鲍豪斯气势,四四方方,简练明朗。
“好,那我们就回洋火天国。”沐君豪扭过芊芊的小脸,女孩儿嘴角上粘着一滴红莓酱,看上去既调皮又敬爱。
“嗯嗯嗯,那些我都干过!”沐君豪垂着眼皮,叉起一只菜花到她嘴里。
芊芊留意到他的神采,“如何了沐沐?”
“干吗?我在试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