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余翔已经是这个步队的队长,李察因为不太熟谙打猎,加上经历更没不足翔的丰富,以是现在全部步队都是听余翔批示,并且余翔的手腕但是非常高的,一小我就比他们一堆人都有效力,每次几近都跟他们的收成差未几,还好余翔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男人,乃至有的女孩都已经看上他了,只是现在还没有剖明呢。
就是在他考虑的时候,俄然发明前面的余翔竟然不见了,这个小子跑到那里去了?
现在大师的食品倒是丰富了很多,又发明了几种能够食用的猎物,倒是不消一成稳定的吃羚羊了。
余翔很快就呈现在大师的面前,这个家伙竟然抗着两只单角羚羊的尸身,手里还是提着那杆长矛,很快就来到了大师面前。
那就无眼蟒蛇吧,此次还是分红两队,不过大师还是要谨慎一点,重视不要与本地人打仗。余翔现在也变得很婆妈,没有体例,大师现在但是跟一家人一样,他宁肯多说几句,也不想让大师遭到伤害。
女孩叫莎莎,是本地生的女孩,本年已经十一岁了,父亲死了,母亲倒是很无能的,大师的很多衣服都是出自他的手,女孩也是担当了母亲的心灵手巧,特别辩白毒物,有着天赋的直觉。
好吧。咦,你这个是甚么东西?
只是一个项链罢了。余翔已经放弃了翻开它,以是也对它看得很轻。
李察皱起了眉头,因为这个年青人太打动了,完整健忘了刚才本身的叮嘱,只怕此次的打猎很难胜利,不过恰是因为他是新人,以是不会有太多人抱怨的,因为这么一群单角羚羊想要猎杀还是非常困难的,它们的机灵,它们的速率,都是最好的逃脱兵器,如果能够换到充沛的能量,用步枪或许还是有不错的概率。
本来把肉分完了以后,余翔就带着皮和筋返来,给爱德华的,但是明天的爱德华仿佛有点不一样。
感谢,名流。小女人倒是学者故事里的女人丁气说道。
步队里只要余翔不在,除了他底子就不成能有其他的人了,除非有其别人?
余翔,明天我们去抓火鸡如何?我现在都馋它的甘旨了。萨基倒是建议道。
每小我的脸上都暴露了愉悦的笑容,但是刚才是如何回事?莫非是阿谁小子?
这里甚么东西都是需求互换的,因为大师不喜好不劳而获。
哈,短长,竟然弄到了两只!如何做到的?萨基则忍不住的跑畴昔,接过一向后,顿时就问道。
嘿。此次终究有收成了,大师也是跳出来。
其别人都是奋力射击,每小我都只要一次射击的机遇,还不错,一小我倒是射中了一只羚羊的屁股,它的速率顿时就慢了下来。
把这个本身佩带了十几年的挂件拿下来,悄悄的带给了小女人的脖子上,倒是不错。
李察感受此次的任务是百分百的失利了,但是劈面的羊群倒是没有轰动,都好久畴昔了,大师都非常靠近,乃至都能够清楚的瞥见它们身上的绒毛,羊群仿佛是有种不好的预感,短短的尾巴也翘了起来。
这个不可,猎豹但是很伤害的,还是猎狗好些。余翔回绝了,这里的猎豹绝对是一个非常的家伙,快如闪电不说,并且锋利的爪子乃至都能够抓破铁板的,就是一个幼崽也是战役力惊人的。
直到夜晚他们才返来,不过倒是带返来了一条庞大的蟒蛇,这个蟒蛇倒是很不错的,爱德华那里很需求它的皮和筋,都是不错的机甲质料,肉质也是非常鲜美,天然是大师都喜好的。
大师倒是很严峻的看着四周。
好吧,刚才我吃了你的果子,那么我就把这个送你了。余翔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