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听见面前传来一声轻咳,秦风才终究将重视力,转移到赵玉龙身上。
秦风内心悄悄策画,全部京都驻军全数加在一起,统共才五千重装马队,几近占有全部大梁重马队的九成,可见重装马队的贵重程度。
秦风耸了耸肩,脱口而出:“我不是说了吗?你太壮了。天机营卫士专司渗入、暗害等特种作战,首要任务就是埋没本身行迹。你这大高个,走到哪都如同夜空中的萤火虫,那么的夺目,那么的刺眼。”
秦风可不喜好故弄玄虚,他晾着赵玉龙,绝非是磨赵玉龙的性子,而是小香香实在是太“适口”,将秦风的重视力全数吸引走,真真地忘了赵玉龙这茬。
在这个营养匮乏,人均身高不敷一米六的年代,赵玉龙却具有靠近一米九,可谓“变态”的魁伟身躯。
那封密信,经过两手,由宁虎转交给李潇兰,较着更安然一些。
两道利剑眉,一对豹子眼。
一听这话,赵玉龙便晓得,本身已经与天机营卫士无缘,谦逊道:“秦兄,可否给我个来由?”
固然也妄图吃苦,但手里却攥着真才实学。
将男性之美,揭示得淋漓尽致。
秦风却没工夫理睬他,埋头写信,末端叫来筹办离京的驿站长赵程:“你趁便帮我捎封信给我三姐李潇兰。”
因为驿站人多眼杂,赵程只能假装若无其事,待阔别了驿站,见四下无人,这才查抄贴身埋没的密信,肯定没题目,才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接太小香香递来的凉茶,秦风抿了一口,伸手在小香香鼻子上一刮,欣喜道:“你这茶艺,真是炉火纯青了,好喝。”
如果碰到重装马队,特别是野战,只能被一边倒地搏斗。
赵程倒也机灵,不动声色地将小信贴身藏好,将大信顺手塞进承担里,如常沿着官道返回北溪县,在路经辅运县驿站换马之际,多喝了两口茶水,只感觉一阵头晕脑胀便睡死畴昔,等再醒来,已畴昔一个多时候。
秦风最讨厌帅哥,特别是像赵玉龙这类帅到没天理的家伙。
这个期间的重装马队,几近相称于“装甲军队”,乃是国之重器也。
秦风搓着下巴,嘿嘿一笑:“千里马常有,伯乐却不常有。大统领当真是暴殄天物啊,别的不说,光是你这身材,就是天生当将军的料,派到我这小小天机营,莫不是屈才了?”
此时宁虎已经护送工程队奔赴北溪县的路上,很明显,这封掩人耳目的小信,才是重中之重。
上面是“李潇兰启”。
不愧是龙虎军大统领之子。
秦风没有急着解释,见小香香端着茶具走了出去,便直接往椅子上一靠,双腿交叉着放在书案上,没有半点统领的风采,倒像是个只知妄图吃苦的昏庸之辈。
毕竟……
听到赵玉龙的声音,秦风这才稍稍回神,脸上暴露惯有的奸猾笑容:“嘿嘿,有件事,我得先问问清楚,令尊麾下的龙虎军,有多少重装马队?”
而李潇兰与金老四渊源颇深,那一身本事,与天榜无异,由李潇兰出面构造间谍部分,天然是极其靠谱。
碰到轻马队,勉强还能拼一下,但是占不到甚么便宜。
小香香双颊熏红,低着头,很天然地帮秦风捶腿,小声道:“奴婢没甚么本领,便只好将照顾少爷,当作主业。”
赵玉龙眉头微皱,固然不明白秦风问这个干甚么,但军中配置,并非甚么奥妙,还是脱口而出:“大梁缺马,优良马种,更是凤毛麟角。是以只要京中驻军,才有陈范围的马队,而重装马队,对于战马的要求更高,是以也更加希少。”
赵程赶紧检察信笺,发明交给李潇兰的信笺,看似无缺无损,但封口处一根不起眼的发丝却断了,明显被人拆开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