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戴整齐的男人正站在集装箱中间,从口袋里掏着钥匙,筹办锁门,能够是闻声了我们在这边的喧闹声,他转头看向我们的位置,跟我们恰好对上眼了。
我看到那是个大抵三四十岁摆布的男人,穿戴一件很夸大的花衬衫,下身紧身裤,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的,仿佛还抹了发胶。
我一边用一只手捂着鼻子,别的一只手随便翻了翻床边随便摆放的好几本质情杂志,一脸嫌弃地开口道:“很难设想获得这小我的糊口状况,背后长这模样的人,表面却清算得那么周整,真是人不成貌相啊。”我瞄了瞄床内里,本来红色的被褥和床单已经泛黄,像是好久没换洗过:“如许的人,黄赌毒应当起码沾一个吧。”
“这么多?”我不由大惊,因为我本科是学法律的,以是对于这类数字非常敏感,像现在如许,小我不法持有100g以上海洛因的话,属于情节很严峻的不法持有毒品罪了,量刑起码在七年以上。
他的形象几近合适罗涵所说的凶手能够重视打扮的特性,固然看起来不太有文明,但毕竟人不成貌相,我和罗涵还是将重视力全都放在他身上了。
内里黑漆漆的一片,东墙上挂着两块窗户,但能够是因为没有人常常对其停止洗濯,本来透明的镜面上落着一层很厚的灰尘,只能透出去微小的光芒。
罗涵没有搭话,我看向他发明他正在查抄桌底的一个箱子,阿谁纸箱被胶带封着,罗涵用手指抠了半天,终究扯开了一条缝,接着跟着胶带“刺啦”的一声,纸箱回声翻开。
罗涵摇了点头:“不满是,有很多针筒,但白粉的数量目测起码超越了100g。”
固然房间里真正意义上的家具只要一张床,一个小到不幸的矮桌子和一个小的塑料板凳,但可供人站立的处所还是很小。
不知为何,我在看到纸箱的一刹时,脑筋里俄然闪现出了明天凌晨在水沟里发明尸块的一幕,乃至在罗涵翻开纸箱的一刹时已经胡想出一个被剃的血肉恍惚的人头从纸箱里滚出来,滚到我的脚边,浮泛的眼眶已经没了眼球,却直勾勾地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