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特勤事情本来就是男人的天下,她在男人堆里摸爬滚打,早该风俗了。
饭菜端上来,公然全素斋,不过幸亏品类丰富,光豆成品就好几种,有浓油赤酱烧得像东坡肉的一碟,下饭不错,三梦吃了一口就猜到是谁的技术。
长老们高谈阔论正到最飞腾,见他们如许都不由自主地停下来,齐刷刷看向妙贤。
他身边的位置是留给她的。
这甚么环境啊?他、他如何能够像个小狗似的舔她伤口, 还舔得这么活色生香的, 让她面对穷凶极恶的暴徒都安静无波的谨慎脏就将近从喉咙口蹦出来了!
这辈子没这么害臊过!
是啊,她要留在家里吃肉,不想再去茹素斋了。可话如何能说得这么直白呢,她只能绕着弯子说:“我去不太好吧?”
“嗯, 他们还没讨饭, 都等着我返来一块儿吃, 我就回家来换身衣服, 显得持重一点。”
结了婚又如何,生了娃又如何,跟男人手牵手?不存在的,她没那经历!特别跟他肩并肩走进庙门,往前面的珈蓝殿一起走畴昔,她别扭得的确连路都快不会走了。
她一骨碌爬起来, 把他换下的僧袍随便往身上一套先遮个羞, 优先帮他找洁净的衣服。他长年不在家住, 那些常日里会穿的海青和正式场合才用得上的五条袈/裟、九条袈/裟全都被她洗洁净, 放到太阳底下晾晒完整后, 清算进了衣柜的最深处,他八成是找不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