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剑仙荣耀 > 第5章 剑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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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公主也曾无数次胡想过青莲剑仙李白,胡想他那传说都没法描述的帅气容颜,胡想他是否如传说一样,具有一颗密意与仁慈的心。

何故缘起,何故缘灭,当以剑歌问之。

她是楼兰国公主,因楼兰海内某些权贵为一己之私,勾搭血魔,祸害百姓,引来大唐铁骑的挞伐。战后的楼兰国满目疮痍,废土残墟,全部国度荡然无存,而她也被贩为仆从,几经展转,来到了海市蜃楼城。

……

不是因为他的剑。

“对不起。”李白沉浸的暖和声音从光芒中飘出。

血毒已经完整侵入她的躯体,窜改了她的身材构造和血液因子,将她的体质完整转化成了血族。

“最后一个了。”

“是的!”女孩果断道。

在大唐铁骑的踩踏下,刚经历烽火浸礼的楼兰公主已不复常日的精美与文雅,纵使不照镜子,她也晓得本身衣衫篓缕,灰尘满面。

“砰!”

“我信赖,这个烽火不竭,生灵涂炭的天下并非无药可救,它的战役值得我去战役,它的斑斓值得我去庇护。”

女孩子每天都要把本身打扮的漂标致亮才出门,因为你永久不晓得明天会碰到谁。穿戴打扮,能让人脸上呈现一种神采,内心具有一种自傲,加上尽力,就必然能碰到胡想中的夸姣。

剑仙的剑,是甚么剑?

这是一个面庞清秀的少女,朴重二八芳龄,一个女孩最斑斓绽放的初始,可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个女孩,已经不能称为人了,而是血族。

如果不具有这些前提,只能沦为没有明智,如行尸走肉的血奴,成为上位血族奴役的养料。

那是这个天下对他的称道。

李白,我要飞向你,我但愿你能记着我的名字――

以她的天赋和才气,底子不成能晋升为上位血族,按捺得住对鲜血的巴望。无穷的欲望跟有限的才气,胡想中的夸姣糊口与挣扎中残暴实际,她乃至连自我救赎的才气都不具有。

她本能的把统统的但愿放在闪烁光芒的剑仙身上,问道:“您也没有体例了吗?”

……

作为曾经楼兰国最高贵的公主,她坚信:女人,必然要狠狠宠本身,狠狠爱本身,只要本身懂的宠嬖本身,才会引来别人的宠嬖。非论多少岁,读过多少岁,生得美不美,都要把本身打扮的漂标致亮,对本身面貌都不尊敬,不加以润色,别人又如何能够尊敬你?

“什……甚么?”楼兰公主仿佛没有听清。

时隔十年,李白再入长安。

十年后,带着剑仙的光荣返来,如恒星般带着光辉光辉闪烁天空的他,二入长安,又会留下甚么传说?他和女帝,又会擦出甚么样的火花?

轻柔的将少女安葬,李白站起来,缓缓向海市蜃楼城表里走去。

不再多想,李白悄悄抬手,苗条的食指触在少女的眉心上。

程咬金望着他背影,喊道:“剑仙殿下,你要去哪?”

被李白如此抱着,一种幸运的安宁充盈满身,让她几近感受不到骨骼碎裂的痛苦,她凝睇着那团和顺的光芒,说出了生命结束前最后的要求:“我能不能,看看你的脸?”

我是阿刁,我是自在的鸟!

他的歌,是甚么歌?

她并不晓得,十年试剑天下,李白早已褪去少年时的浮滑桀骜和锋芒毕露,变得内敛圆润,豁达慎重。

血族,以人血为食,实乃人类之天敌。是以,在统统种族中,血族是最被人族悔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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