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接下来我却感一阵颤栗,从他那有些奇妙窜改的嗓音中,我发觉到他在念着这些的时候目光是逗留在我身上的。“胜利了的必定能够挑起重担,我是他的上帝,他已为我的儿子,只要――”他仿佛是成心放慢速率以便让我听得更明白些,“怯懦的,畏缩的……,他们就将被烧死在盛着硫磺的火湖里,这将是他们的第二次灭亡。”因而,我了解了圣约翰对峙我去印度的启事,他担忧我会蒙受第二次灭亡的厄运。
他在宣读最后几节中色采较明朗的句子的时候,那声音透暴露一种热切巴望表情,掺杂着一种安静地禁止住的胜利感。他必然是已绝对信赖本身的大名已是赫赫闪光在那羔羊的生命册上了,他在孔殷地盼望当时候的快点儿到来,那样他便能够步入只要君王才气因为光荣而进入的圣地,那儿上帝的光芒晖映着千万家,不必日月之光,因为另有羔羊为城的灯光闪动。(见《圣经》《新约》《启迪录》第21章(23―27)节。)
“上帝终究显灵了!”这位布羽士大声说了一句。他更紧地用手按住我的头,仿佛在停止进一步的确认;他像抱爱人一样似的用手臂搂住了我,我说的是像是抱爱人似的,那是因为我被爱人抱过,晓得此中的纤细不同,并且此时现在我的心中充满着的如同他一样满是任务。我的内心与我的行动仍然在停止斗争着,已争得不成开交。我是那么朴拙巴望走上正道,做合法的事。“上帝呵,给我指路吧!给我指出我该走的精确的路!”我祷告着。我从未有过如此的感受,而我想,接下来产生的事,是否是这类感受所产生的,也只要读者能够判定了。
这整间屋子是那么的沉寂,听不到一丝儿声气,天下也只剩下我和圣约翰了。房间里因为那独一的蜡烛的将要燃烧而更星加显出月光的浩白。我仿佛能够闻声我心脏的跳动声,那么急那么狠恶。俄然,一种我永久也说不上的感受抓住了我,敏捷电击般地传遍了头和四肢。但我晓得这毫不是电击,固然它具有电击的可骇和奇特。它仿佛在刺激唤醒我统统之前只昏睡着的全数感官,仿佛即便最活泼的时候那些感官也只不过是在昏睡。满身的每一个部位都是那么活络,我感到骨头上的肌肉都绷紧得打战。“你在看甚么?你正在听甚么?”布羽士问道。我没瞥见任何东西,但是我从悠远的处所听到有个熟谙的声音正叫我的名字:“简!简!简!”
第三十四章 (2)
但是过后就甚么也没有了。这是甚么声音啊!那么熟谙,那么撕民气肺,它必然不是来自这屋里子,毫不是,也不是花圃中,不是从空中也不是从地上飘来的。我永久没法晓得它是甚么,它如何那么亲热地呼喊着我的名字,那声音是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先生的熟谙的、亲热的声音,我向来没敢健忘的呼喊!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