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叫魂 > 第十五章 吸魂菌

我的书架

说来也是运气好,是真的运气好!

朝晨路上人少,小破车一起疾走,一个小时多一点就到了五头山脚下。

这才认识到了题目的严峻性。

太阳已经爬上了头顶,不知不觉竟然在这山里闲逛了一上午。

“我跟你说啊,阿谁五头山绕得很,我大学刚毕业那年跟几个同窗去玩,走了三天三夜才出来,当时就发誓再也不去那地儿了,路是真他娘的弯!”表哥冲动道。

成果越走离得越远,现有的门路公然不通。

说着我就大步往前走去。

我们三个选了一条最宽的路,谈笑着朝山里走去。

我不敢设想,她会不会是掉下了断层的绝壁,因为波折丛里满是刺,她不会往那边头钻的。

“那就去找风铃啊,愣在这里干啥?”我是一刻都不想在这里逗留了,更没有表哥那医学素养。

表哥大“操”一声,冲上前去检察究竟,这是他当大夫的职业风俗,看到有人倒下就会燃起救死扶伤的打动,完整不考虑任何。

“我就说这地儿很弯,你还不信邪,现在归去还来得及!”表哥喘着气说道。

我猜表哥也是对阿谁守夜感兴趣。

等我跟上去的时候,表哥已经扶起了一小我,掐着人中喊叫:“醒醒!能听到吗?醒醒!”

以是我并不惊骇,只是很苍茫,不知能不能见到杨秀说的何家。

之前经历过那么多怪事,总感受此事并没有设想的那么简朴。

如果在主路上没有看到风铃,她很能够…;…;

我扔下一句,沿着原路边跑边喊风铃的名字。

我细心回想着,内心是一格登:“不对!刚才在这山里遇见电视台的人,只顾着欣喜了,风铃仿佛压根就没跟过来!”

“我上学的时候在旧书摊上看过一本当代的乡野医书,上面记录着一种极其罕见的单细胞病菌,通体透明肉眼不成见。通过毛孔钻入人的毛细血管,以蚕食人类血红蛋白为生,且敏捷伸展至满身静脉,毛孔处可见星星点点的红斑。被这类病菌进犯的人会敏捷脑灭亡,而心脏则会持续跳动至衰竭,以便产出更多的血液供其滋长。因为这类死状很像被接收了灵魂变成一具傀儡,以是官方又称此为‘吸魂菌’。”

我问表哥:“你之前不是来过吗,如何走?”

来到这里我终究晓得它为啥叫五头山了,因为山脉上有五个山岳成一字摆列,远远看去就像是五小我头,而身子插在地底下。

既然有路,就申明很多人走过,很多人走过就证明没伤害,至于它通向甚么处所,我们三个必定不晓得。

五头山不是一座平整的山,它有很多断层和波折丛,除了被人踩出来那些弯曲折曲的门路外,几近没有岔道可走。

“滚去!”

风铃还没找到,就遇见了另一件可骇的事情。

真别说,还确切有那么一点邪气。

远远看去,电视台那五小我全都倒在了火线的门路上,东西散落一地。

但是还是那句话,该来的毕竟会来…;…;

那些人指着样片在会商:

“这么萧瑟的处所,谁会在乎侵权这类事呀,我说没题目就没题目!”

我抹一把未干的眼睛,强忍着气愤的表情低声问她:“跑哪了?他是谁?”

表哥这才发明非常,盯着那人后颈看了又看,眼睛是越瞪越大,嘴也张成了O字型:“血线虫!!”

山野里沉寂无声,荒无火食。

我的天,两个大男人竟然连一个小女人都看不住。

“那是甚么啊?”我伸手指了指,不肯再多看一眼。

我回过神来,看到不远处的波折丛被趟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走了出来,衣衫褴褛,满脸泥土,而那露在衣服破洞处的一块块腹肌,让他显得格外结实。

推荐阅读: 明末求生记     大周最强纨绔     快穿:拯救暗黑男主     宠妻总裁坏透了     锦绣弃妻     天眼2     不凡小村医     种田神医:夫君,强势宠     国士     总裁老婆很傲娇     天鹅肉     霍乱江湖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