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仙还在想这几天会有多无聊时,费事却找上来了,在前去餐楼的路上,他被人拦住了来路。
“当然,如果你需求一些其他启事的话,我想我也能够的,比如我想上天飞飞,或者我想要多睡几年懒觉。”
白衣男人嘲笑的盯着易仙,锋利眼中有了一丝杀意。
白衣男人回身拜别,他本来是来找红颜筹议外出做任务的事情,但看到这一幕,他已经没了表情。
“因为我感觉,人生活着就因该挑选些本身喜好的事情去做,或许我没有想过为甚么。”
“小的只是一个侍从,能晓得的只要这些了。”
灵族和凡族的辨别他听红颜说过,当然也查过相干的册本,这个天下的人分为凡族、灵族、魔族三大种族。三个种族的特性都有着较着的分歧,灵族有的人生有第三只眼,有的是人身蛇尾,就像红颜,她就有着一对彩色的羽翼,只是平时埋没起来了罢了,以是在他想来,灵族和魔族还能算得上人类吗。
“你不肯意一向和我在这里吗?”
做完这些后,红颜才单独去了峰顶之上的天语殿修炼,易仙则本身回到了先前的小板屋。
“作为酬谢,你得先唱两首歌给我听。”
“玄轲大哥和我说过,以是我之前就晓得了,如许已经很好了,今后总会有机遇的。”
易仙无法的笑了笑,从出世到现在,他被人问了无数个为甚么,为甚么要读书?为甚么要挑选这份事情?为甚么要挑选这个项目?或许在很多人眼中,挑选都是颠末沉思熟虑的,但在他看来,启事都是简朴的,因为读书能出人头地!因为这事情是我喜好的!因为这个项目能够赢利!至于为甚么要修仙?
第二天,易仙跟在红颜身边开端熟谙这个陌生的坏境。
“灵族的修炼功法你是没法修炼的。”
“你是红颜的侍从对吧?”
“感谢,或许因为我的天下本就没有仙。”
红衣女子说道。
两轮明月悬在天空,却不像是监督,也没有了期盼。
那酒保跟在白衣男人身后,也缓缓拜别,只是拜别的时候冷静记着了易仙的样貌。
红衣女子微微一笑,正如其名,倾世红颜。
易仙无法的回到房中取出了便宜的一把木吉他,伴着和铉他唱起了那和顺的民谣。
不过,当他下午前去总堂支付修炼功法的时候才晓得,杂役必须满一年才气支付修炼的功法,因而他又不得不临时撤销了这个动机。
“我帮你去找人族功法。”
红颜咯咯一笑,她现在很喜好看到易仙吃瘪的模样,因为易仙向来都是一副甚么都不在乎,甚么都处变不惊的模样,能看到易仙吃瘪还是很风趣的。
一名白衣男人站在易仙的火线,手执古剑,在他的身边,一名侍从恭敬的站在身后。
几天畴昔,易仙感觉日子过的过分于有趣,因而他找红颜要了一些册本,都是最根本的几近是用来教幼儿的一些画本,而他欣喜的是,红颜竟然为他找了一名读过书的杂役给他当教员,教他学习这里的笔墨和说话。
“是。”
还是是林间的小屋,不过居住的人换了,地点天然也不在是那座孤峰。
“这些还需求你来讲吗?你最好将晓得的都奉告我,不然,我会让你爬着归去!”
易仙无法的耸耸肩,有些不甘心的说道:
“我能够修仙吗?”
“不消谢,你现在的身份比矿工好不了太多,我现在也没体例放你出去,你现在的身份是我的侍从。”
从册本中体味到,本来这个天下叫做洪荒界,是由妖族和人族统治的天下,有着诸多奇妙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