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策一脸不耐,调头就要往屋里去。
“嗯,大娘您都说对了,我对花的种类体味未几,就想同您讨个定见,依您说,种甚么合适?最好……代价别太贵,又好赡养。”
“葵小子可还记得我?畴前你同策儿常在一处玩,我在月霞村也见过你两回,现在都长这么大了!”
他刚才仿佛也……没干甚么吧?
“那当然好!”
说着,便又重新展露笑容:“我也猜到,你莳花是为了用来制作那些面脂膏子之类的物事,既如许,这花一来色彩得好,二来,气味也要好闻,对不对?”
万氏也坐了下来,笑眯眯地摸了摸她的头:“家里可贵来一回客,好生号召不是应分的吗?你们的爹爹长年在外,要我说,如果不嫌弃,就该多来家里走动,反正你们也是在城里干活儿呀!”
万氏跟着她也走了出来,温温轻柔隧道:“我没别的兴趣,就好种个花,这些年,手头也打仗过很多花草。你要买花枝,别去城里那些个铺子,代价贵,东西也不见得好,我常去城外一个花圃购置花莳花苗,和那儿的店主都打过好多回照面了,也算是熟人,哪天你得空,我领着你一块儿去?”
万氏瞪他一眼:“花圃在山里,路难走,这你又不是不晓得!平常回回都是你陪着我去买花种,如何,不乐意?”
“那连翘丫头,现在出落得可真是水灵啊。”
叶连翘一下子就欢畅起来,眼睛亮闪闪:“大娘,这三莳花都不贵吧?”
爱莳花的人,对各种花草或多或少都有些体味,即使比不上专业人士,也不会差到哪去。最要紧是,万安庆说得没错,与其去找那以莳花为生的人,听他们说些似是而非的废话,倒不如去同将莳花当作兴趣的人探听,说不定,能获得更多有效的信息。
叶连翘忙点了点头:“大娘能够晓得,我做的是美容养颜的谋生,眼下在松年堂坐堂,很多处所都要用到花瓣儿,哦对了……”
“丁香?种我呀?”
“嗬,这孩子真招人喜好!”
卫策那人,的确是讨嫌了点,不过嘛,为了闲事,忍他一回又如何?
她细声对卫策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