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骜啃着鸡腿,压根不睬他,倒是林涵说了句:“挺好的。”
纪骜感觉人群仿佛也不那么无聊了,因而用心寻觅起藏匿于人群中的那些不好惹的人,幸亏他身边跟着藏剑长老,不然以他找杀手的暴虐目光,迟早要有人要因为被发明了行迹而经验他一顿的。
如果最后灵石还是不敷,他大抵味连装药草的葫芦都卖掉。
昨晚又下过一场雪,两人驾着金翎舟到青焰峰,藏剑长老的剑庐里还是暗的,林涵晓得本身来得太早了,幸亏纪骜一点也没有怪他的意义,两人就在石头上铺了块毛毡坐着,看太阳从黑漆漆的山岳边沿垂垂升起来。
见多了勾心斗角,林涵反而挺喜好他这类人,前次纪骜被藏剑长老抓去练剑,他带着饭来没赶上人,就本身先吃了,成果小安澜在中间吞口水吞得大声,他就给他吃了点,不敢给肉,怕影响他修炼,给他吃了根暖和的药草,小安澜被药劲冲得脸通红,还毫偶然机地朝着他笑:“这个好,我吃到肉味了。”
解缆的时候不测遇见了火翎,她和火逸一起,坐在清衡道姑的白鹤上,骑在巨鹰背上俯瞰全部离天剑派,不由得让人油但是生一股豪情,何况这还是林涵到这个天下以后第一次分开离天剑派。
但是,神会不会有那么一刹时,只是长久的一刹时……
按逸仙城的城规,离主城还稀有里,就得从灵兽高低来,沿主道进城,千秋阁的嘉会明显也是逸仙城的嘉会,门路两侧都有逸仙城的保护扼守,都是凝脉前期,一色的飞剑和宝贝,连脚上的凌云靴也是一样的,想必战役起来另有专门的阵法。林涵跟着藏剑长老下了巨鹰,沿着门路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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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骜第一次有了遇见同类的感受,毫不逞强,冷冷地看着他。
天刚蒙蒙亮,林涵就唤醒了还在睡的纪骜,催着他清算好了,把一个小瓶子塞到他手里。
但他看着小安澜没心没肺给他比手指,还是有点歉意。
“傻子,我早就没有家人了,也回不去了。”他奉告纪骜:“不过现在你就是我的家人。”
不幸小安澜,每次纪骜吃,他就在中间吞口水,实在藏剑长老冤枉了他,他每天也没有傻吃傻喝,起码吃得没纪骜多。
修仙有甚么好呢?三岁就分开爹娘,今后不沾荤腥,饭也吃不饱地学辟谷,灭七情,绝六欲,说得是修六合大道,仙风道骨,实在是弱肉强食,厮杀平生。修到金丹,也不过五百年寿数,一朝天劫,灰飞烟灭。不说这一方小天下,但就是这个小小的南诏国,这个小小的逸仙郡离天剑派,数千弟子,最后能修成金丹的有几个?修成元婴的又有几个?一辈子清心寡欲,无亲无端,百年后还不是尘归灰尘归土,还不如一个小小凡人,起码曾有过在父母膝下备受宠嬖的童年,有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老婆,最后也能儿孙绕膝,悄悄老去。
林涵也从未感觉他们首要。
但是他们喜好的,实在是修仙文的配角罢了,叱咤风云,不成一世,剑神也好,剑劫也好,一方天下的主宰也好,不死不灭的真神也好。一抬手就是天翻地覆,数万人灰飞烟灭,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多么痛快?
他和聂云殇之间的间隔大抵还是隔了几百个藏剑长老。
这半个月,他谨慎打算着,每七八天炼一次丹药,不让灵识耗损得太狠,到现在,撇去要给清闲经吃的那些,也有两百颗上品水灵丹了。又撺掇着纪骜去捡藏剑长老不要的剑胎――纪骜嫌费事,甘愿去找一代弟子打斗,然后不要灵石,只要剑胎,林涵听到小安澜跟本身转述的时候,被他气得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