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界王 > 第一百六十一章 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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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蒂娜是冲着夜战天去的,不过以如此阵容,夜叉族都要相形见绌啊。”

“能够刚才和苍茫一战还没规复过来吧,天奇队太可骇了,哪怕是以蝶千索的气力想要一挑五恐怕也很难啊!”

阿索见地过各种进犯体例,但像言仲如许的还真是第一次,人类的进犯体例都有定式,谙练加上窜改,才构成最好进犯结果,但是言仲的这类体例则是完端赖本能,有点像妖魔,但明显人类的本能更可骇,这对天赋的要求更强,如果夜战天是天赋,阿修罗是鬼才,那或许只能用怪才来描述了。

蝶千索走了畴昔,缓缓把手放在火鬃马之上,此时的苍茫已经处于半丧得志志状况,很多东西都反应不过来。

阿索过很多种功法和进犯体例,但这么奇特的还是第一次,不得不说是独树一帜,想要学会这类进犯体例根基上是不成能的。

一些没有代价的,就要结束!

现当代界,近身进犯第一大师!

有人是把零爆的灵力集合在一招,有人是分红几招,而言仲的零爆则是非常庞大的无死角连环,一刹时统统关键,这类招式对施术者本身的身材也是极大的承担,肌肉和骨骼要接受持续逆反的力量,能够说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的招式,但是一样也是不成防的。

疯魔对于婆罗和冥土的战役涓滴不感兴趣,他本人对所谓的公理和险恶也不感兴趣,更不会为别人去冒死,但他去了冥土,启事只要一个,他想和夜摩天比武,但当时的夜摩天已经不会随便脱手了,只要到了级别才行,明显当时的疯魔还不在夜叉王的视野里,但婆罗贫乏战力,以是达成了一个和谈,那就是疯魔杀十个冥土大将,战后,夜摩天随时给他一次应战的机遇。

简心不顾形象的跳了上去,也顾不得有甚么大人物了,“蝶千索选手胜出!”

连续串打击以后,言仲的头狠狠的撞向蝶千索,对别人来讲,头部是非常脆弱,是需求庇护的,但言仲不是,他的头反而是满身高低最坚固的处所!

疯魔当之无愧!

这就疯魔零爆的能力。

当身材能随心所欲的从各个角度进犯时,确切是兵器利用者头痛的,没有死角,善于枢纽技的言仲,能够违背常理,给敌手制造庞大的费事。

戍守中的蝶千索涓滴没有闪避拉开间隔的意义,俄然摆出硬接的意义,但是在这类间隔和时候范围内,底子没法利用感喟之壁。

并且言仲的进犯体例是没法复制的,招招逼迫,涓滴不给蝶千索摆脱胶葛的机遇。

苍茫紧紧咬着牙关,他从没把火鬃马当作妖魔,或者本身的仆从,那是战友,疆场上存亡与共的战友,望着火鬃马奄奄一息的痛苦,苍茫几近快疯了,绝对的气力,绝对的差异。

三十六拳,四十九腿,二十次膝撞,十五次肘击,此中完整连环的有二十五次,逆反攻击高达惊人的十八次。

伊舍族与天奇队的战役第一场,蝶千索胜。

言仲充分归纳了,这让冥人头痛的可骇进犯,把身材利用到极限。

“来面对疯魔式,暴君也有点毒手啊。”

言仲跟他徒弟几近一模一样,更加的放荡不羁,肆无顾忌,碰到蒂娜以后,天然胶葛着非要分个高低,成果被扁了以后还胶葛不休,蒂娜就仿照当年的夜叉王,让言仲插手此次御前比赛,本来言仲对这类初级的文娱比赛不感兴趣,但是当传闻夜战天也要插手,言仲的兴趣天然来了。

只要弱者才会远远的进犯,气力越强,间隔就越近,以是近身搏斗才是最强的,把身材当作最强的兵器去战役,这就是疯魔功法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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