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他还是个懵懵懂懂的总角儿童,约莫八九岁年纪,两根羊角辫儿束在脑袋两旁,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扑闪扑闪,红扑扑的面庞配上白净的皮肤,煞是敬爱。他站在青黛石板驾成的小石桥上,俯下身子望着桥下清澈的池水。池水里有大大小小的鲤鱼,红色、黄色亦或是红白相间,倏忽隐没在碧绿的水草亦或是黛色石块间,俶尔远逝,来往翕忽,仿佛在同他捉迷藏。
孩子咬着嘴唇用力点了点头,固然父亲的话他还不能完整了解。
“爸爸承诺你,等你再长大一些……长到像爸爸如许高的时候,”男人俯身与孩子平视,又在他额头上悄悄刻下一个吻,下巴上密密麻麻的胡子茬刺得孩子痒痒,“到当时你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汉啦——力量大、胆量足,才气跟着爸爸一起参军呀。”
随后又用指尖将孩子脸上的泪痕擦净,柔声道:“统儿,人哭着来到世上,这一辈子就一个任务,就是学会如何去笑,明白吗?”
“但是爸爸不是新官上任呀,”孩子眨巴着眼睛笑着,“爸爸哄人,爸爸明显是要参军,爸爸是大骗子。”
次日,汉籽实施了商定,带着孩子去了江边。
“凌将军,醒了。”
只是现在这一次别离,不晓得会有多久,但起码他还会返来,还会来这里接他。先前听父亲曾对别人说过“讨逆将军锋起淮南”这句话,但孩子不认得谁是讨逆将军,也不知到淮南是甚么处所。现在他满内心驰念的,只要垂垂远去的父亲。
“爸爸……”他轻声唤道。
旋即就感觉身子蓦地暖和起来,仿佛是被谁俄然抱在怀中。那人身材的温度通过皮肤的打仗源源不竭地传到他身上,将本身冰冷的身子,用体温,一寸一寸地暖热。
残阳残暴,夕照熔金,朝霞铺在西方的天涯;暖风缓缓,掣动班驳的树影,婆娑摇摆。
从馀杭的凌家院到江边,如果乘马车,需求将近半日的时候。孩子是第一次来到江边。他刚生下来时,身材就一向很不好,家里人未曾带着他出过远门。幸亏颠末数年的医治,孩子总算完整好起来了。
“不辛苦,”男人笑道,目光含笑地透过朱色雕漆镂刻花鸟鱼虫的窗棂,投向天涯垂垂褪去的火烧云,“不但不辛苦,还能够随时去想去的处所,萍踪遍及天涯天涯,看遍四方名胜。”
孩子笑起来了,又一次暴露敬爱的酒窝。羊角辫儿跟着法度欢畅地跃动,有丝缕深棕色的头发被江风吹得飞扬起来。
孩子很不信赖本身的耳朵,两只眼睛里透射出水灵灵的光晕,红扑扑的面庞上满写着镇静。他赶紧踩着板凳趴下窗台,牵着男人的手,一蹦三尺高。
孩子回想起来,偶然候爸爸会对他开打趣,说这“卵石”与“乱世”同音,大汉王朝摇摇欲堕,怕也要牵涉到凌家,起码是不得在这乱世里寻得安宁了。
孩子渐渐地爬起来,胳膊上的血迹沁染到衣衿上,留下一条殷红的陈迹。男人走畴昔为他拍拍身上沾着的沙粒,又拧了拧早已浸湿裤脚的水。
男人的声音很暖和、很轻柔。好似轻悄淌过草原的潺潺溪流,带着些春日的暖和,又异化着春季的清冷。
“慢点儿,小鬼。”男人付了车夫钱,从前面紧赶两步追上孩子。大手牵着小手,父子两人在江边有说有笑地散着步。中午的太阳照在江面上,缕缕阳光化作千万道粼粼的波光,在江面上翻滚腾跃,跟着一浪又一浪的江潮,哗啦啦地涌流。偶尔听到浩渺天空中传来一声长鸣——鸣声来自几只通体乌黑的水鸟,流星一样划过苍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