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击的部落 > 第三章 强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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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要分开这里能够还需求很长一段时候,起码他必须跟着部落人学会田野保存,而这些部落人各个都是贝爷级别的人物,田野保存对他们来讲是与生俱来的。

斧部落有说话,也有笔墨,但除了他们的巫以外,很多人连本身的名字都不会写,部落的文明和汗青大多数时候都是每一代人丁口相传,他们会将兽皮做成皮裙,会用干草体例草席和绳索,用木棍和泥土异化搭建屋子,用树叶做屋顶,将野兽的骨头磨成骨器,将石头磨成石器,感受就像记录片里看到的原始社会。

洛海很快清算出本身的思惟,开端揣摩本身的打算,他大略的数了数,部落里一共一百五十多人,成年男人三十人摆布,成年女子五十人摆布,之以是差异会这么大是因为打猎中有很大一部分红年男人灭亡,而这三十几个成年男人中能够打猎的还要撤除几个残疾人,以是能够打猎的只要不到三十人,白叟有二十几人,剩下的都是些孩子,当然现在还要加上洛海本身,因为在明天,他扳手腕竟然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小孩子。

“过来。”老者表示洛海跟着他走,然后只见老者蒲伏进步,窜入一个草丛里。

洛海设法很简朴,如果部落没了食品,他就必须本身去找吃的,这条河非去不成,并且这也是他今后分开部落回到文明社会的首要路子,只要顺着河道走,他便能够找到文明时候的都会。

洛海决定找到一条河道,如许不管是捕鱼,还是打猎到河边饮水的植物都会非常便利,他信赖本身固然强大,但是抓几条鱼还是能够的,只要不是鳄鱼就行了。

颠末这几天的打仗,洛海晓得了,这个部落叫做‘斧部落’,住在歪脖子树上的阿谁老头是斧部落的巫,而之前阿谁单手甩起五百斤野猪的年青人叫‘虎爪’,是首级的儿子,外号‘野猪男’,当然这个外号是洛海取的。

带着洛海前去河道的是一名白叟,河道就在斧山的山脚下,而部落的用水就是依托这一条河道的支流,而顺着支流便能够找到支流河道。

让部落人短时候进入农耕期间必定是不成能的,而遵循洛海的估计,在明天如果打猎步队没有猎到像样的猎物,那么食品就会告罄,到当时候,全部部落都会堕入挨饿期,当然这对于部落来讲是稀少平常的事,但是洛海却不能接管,因为他很有能够是以被赶出部落,而被赶出部落,以他现在的才气几近只要死路一条。

两人大抵又进步了半个多小时,面前的河道越来越宽,洛海晓得他们离支流河道已经不远了。

“我好歹也是个当代人,那必定得靠脑袋用饭,而不是靠肌肉。”也只要如许安抚本身,才气满足他那一点小小的自负心。

“看来明天我也得和部落人一起挨饿了,我得想想体例了。”洛海摸着下巴想到。

连续几天下来,洛海算是弄明白了,这个部落的人还真不晓得有其他处所,祖祖辈辈几千年来都糊口在这片被他们称作‘诺亚’的原始丛林,从未有人出去过,偶尔会碰到一些外人,但颠末描述绝对不是洛海认知中文明社会的人,而是和他们差未几的其他部落的人。

但是部落里的人对洛海倒是非常友爱,这两天下来也没让他饿着。一只五百斤的野猪很快被耗损掉,但是洛海也发明比来出去打猎的步队收成都是少得不幸,而他也发明部落人猎返来的都是些希奇古怪的植物,他感到非常别致,但是这些植物却不能满足全部部落一百多号人的需求,他终究晓得为甚么打猎返来一只野猪能够让部落人喝彩,这确切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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