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火急但愿将本身所晓得的东西教给下一届,但愿他们能有所收成的表情,直到大三,潘锦年本身成了学姐,并且即将退出记者团的时候才真正了解。潘锦年不是文学院广电专业的,她本身晓得的东西也不是很多,但她还是想把本身在记者团这两年的所学,毫不保存地都教给本身的学弟学妹。
一向以来,潘锦年都有一个欲望,那就是,不管走到那里,都能做本身喜好的事情,一向以来,她也都是这么做的,对于喜好的事情,她总能义无反顾。记恰当初刚进入大学的时候,她因为喜好拍照,写东西,,以是插手了记者团消息部和校报。
那段时候,校园里总会呈现如许一个女生,举着相机,对着四周咔嚓咔嚓的拍一通,完整没有重视到四周一大片人的目光已经被她吸引了。当时候,很多人都会感觉,背着单反的人都很酷,潘锦年之前也是这么以为的,以是她很恋慕那些拿着单反的人,固然,她当时候不晓得他们会不会利用单反,知不晓得拍照是甚么。但她感觉,能有一台记录光阴的单反相机,真的很酷。或许,那些人,和她设法是一样的吧。
有些人就是如许,即便是一向在身边,但如果俄然有一天,那小我消逝了,你会发明,因为风俗了他在身边,以是感觉统统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理所当然的以为他不会分开,理所当然的没有好都雅过他的模样。
记者团,是潘锦年在大学里,除了宿舍和班里以外的归属,而学长和部长,是潘锦年在记者团的最尊敬的两小我,是家人普通的存在,她记得,在大二的时候就对部长说过,他和学长,另有部分的学长学姐,就像是哥哥姐姐一样,而她和学弟学妹们都是弟弟mm,记者团是个大师庭,而他们,是家人一样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