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雀花传奇 > 第二十一章 书中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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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打着学城标记的书的名字叫作:《毒药的汗青》。

“不是的。那些书没法分类,所谓的老古玩。筹算送到书城去给学者们研讨。说是这么说,到学城大抵也是吃灰的运气。”

克日来,欧斯特忧心忡忡,王后的身材不但不见转机,反而有沉重之势。前几次去见她,都能看出她在竭力支撑。mm打小就身材孱羸,可病这么久都不见好,这还是头一回。宫殿里衣食无忧,却时有憋闷之感,并非静养的好处所。如果能回到月影城,莉雅的身材必然会更快规复吧。说到月影城,也不晓得诺玟收到他提早回家的去信没有,他还向来未曾分开女儿这么久。真怕诺玟没人管只晓得疯玩,何况她身边还跟着个不让人放心的野小子。欧斯特叹了口气,现在不是担忧这些的时候,他临走时把统统都安排安妥,也叮咛管家如有事及时送信,看来没动静就是好动静了。

欧斯特将羊皮古书重新封好,放回了本来的书箧。图书办理员下巴枕在胸前打着打盹,在他这个年龄在所不免。内里天气尚早,欧斯特返身回到图书馆,走向倒数第三排靠里的架子。那边有他明天看了一半的书,关于疑问杂症的。奇特的是,它现在不在那边了。莫非有别人借走了吗?还是本身记错了位置?欧斯特只能从书架上大略挑了几本,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堆在面前的书很杂,固然都是关于医治的,体例却大相径庭,有加强体格的体操,另有食品的搭配,有一本端庄的大部头,也有短小精干的手抄本……此中也不乏希奇古怪的书,比如将某种蛤蟆和蜘蛛的毒液调配在一起可乃至人麻痹;比如烧化符咒就着净水喝下能够摈除疾病一类的。欧斯特看的很快,精灵常常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即便只看一遍,他也能记着大多数的内容。图书馆里的光芒变暗了,他手边已经放了好几本翻过的书。没甚么有效的信息,欧斯特打了个哈欠,看也不看封面,直接翻开下一本。仓促翻了几页后,他愣住了,指着此中几行字又读了一遍。垂垂地他的神采凝重起来,手指缓慢地翻着册页。他在这本书上破钞了太多时候,不得不点起蜡烛。烛光跳动,他脸上的暗影不竭变幻着。终究他合上书抬开端来,谁如果这时候看到他的脸,准会吓一跳。公爵的神采不再温尔尔雅,取而代之以一脸狰狞。

“我路过期看到几口书箧,那些是新送来的书吗?”欧斯特问道。

欧斯特信步走到书箧前,顺手拿起一本翻起来。书上的灰在阳光下肆意飞舞,害得欧斯特直打喷嚏。他嫌弃地把书扔回箱子,又激起一层灰尘。俄然间,他的目光被最下方的一本书吸引了。与其说是书,更像是条记,光看封面就有一种陈腐的感受,上面的名字已经恍惚不清,整本书还被皮质的带扣束缚着,册页已经泛黄。出于猎奇,他把这本书带进了图书馆,找了个坐位当真浏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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