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瑾此时已将最后一块糕点喂完,起家拍净衣服上的糕点屑后,回身冲李辉笑道:“李将军如果还想喂,我这可没有了。要不我们这就去林子边等陛下,趁便看看再要点糕点?”
不但在如此短的时候内找到了精确打猎点,还能做到让猎物主动自投就逮,这一抄本领还真叫人刮目相看……
就在李辉如许想着时,他已穿过林子,来到那处靠近林地边沿的朝阳坡。
这类临战磨枪的事儿,他还真是第一次干。
一手拾起脚边的黄色东西,放在另一只手掌内心托着,渐渐走出了林子。
也不怪说这东西机警,这么机灵又警戒,估计如果他抱有杀心,之前看到时,它们就都被吓跑了。
夏季暗淡的林子里,又是早上天还没亮时,即便用号角惊醒了林子里的百兽,可想要在这么短的时候内逮到一只特定的猎物,还是极不轻易的。
在晓得“高人”身份后,李辉对李瑾的手腕更加猎奇起来。
李瑾却因被梅花鹿胶葛,而底子没重视到李辉的变态。
如何鹿群还跟被拴了绳索似的,跟她跟的这么紧?
遵循探听来的处所,李辉展转找了一片草地和相邻的林子边沿,成果都没有甚么收成。
灰蒙蒙的天光中,山脚处模糊能看出一身披大氅的人,正坐在一块大石上,四周则是三两只梅花鹿正谨慎翼翼的试图靠近他。
正踟躇间,就听一阵清泉般的笑声畴前面传来,“李将军公然不愧是行伍出身,竟这么快就找来了,倒省了我找你的工夫。将军想尝尝?那就把这东西托在掌内心,渐渐走过来。”
就是这类眼神,让他常常看到都兴不起打猎的欲望。
他在北地曾猎过狼和熊,但对猎鹿一向没兴趣,以是未曾研讨过鹿的习性,只在本日入林前,曾和管林子的內侍谈了谈林子里鹿的种类,和常常出没的处所。
而刚一口吞了糕点碎屑的梅花鹿,现在还意犹未尽的舔着李辉的手心。
紧接着一块橙黄色的东西,就从背对着李辉的那人手中,直飞向他脚边。
手心非常的微痒感,仿佛顺着胳膊迟缓的钻入了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