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锦衣家丁 > 第二十四章 栽赃嫁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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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紫千红老是春。

再看看内谷,因为有了李锦对环境保持的严格要求,以是环境保持的特别好。加上又有妇人小孩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喜好装潢四周环境,以是现在的内谷更像是世外桃源普通。

目前,营地里的统统都遵循李锦的构思如火如荼的停止着,统统人都干劲实足。

统统青丁壮都拿着分歧的兵器在营地中心的空位排开。“嘿!哈!喝!”练习的声音震天而起,而卖力带头练习的倒是一向不爱说话的李慕。

既然做戏就要做全套,李锦不但派李慕去送了两个箱子,还让布隆去官府告发了云龙寨的那群盗贼,估计现在官府已经在安排作战打算了,而那帮盗贼还沉浸在天降黄金的好梦里。

白衣男人本来还想辩论甚么,被壮硕如牛的大当家给打断了,只好悻悻作罢。

无边风景一时新。

一首《春日》吟出,天然是又博得陈楚楚众女的崇拜与倾慕。

营地里,除了李锦每小我都有事干,那老年人当然也不例外。老年人简朴的活动的一下身材后,炊烟就升起了。洗衣服的洗衣服,修整房屋的修整房屋,总这没有一小我闲着。

“哎,好吧......”

本来相公不是一无是处啊......

可惜的是李慕失忆了,这些东西只是潜认识里存在的,当李锦问他从哪学来的,他本身也不晓得,刚开端的时候问多了,他还会头疼,比来颠末陈楚楚的药物保养,算是好多了。

就算好多了,李锦也没持续诘问,因为世人都看得出李慕身上老是流露着一股子朴重魁首的气质,并且对李锦他们绝对没有歹意。

这么多金子保卫不敢独吞,只好大半夜的把盗窟的当家人唤醒,把箱子抬到大厅里听候当家人的措置。

能当强盗的,哪个不是胆肥的上天,更有哪个不爱财帛?

站在山头上看到这番气象的李锦也忍不住被这天人合一的风景所俘获身心,就想用首诗来表达一下本身的内心感受,怎奈文学细胞实在有限,就只好又抄袭了一下宋朝朱熹的《春日》:

“大哥,此事定有蹊跷,还望大哥不要被表象所利诱啊。”大厅里一个长得还算俊朗的白衣男人对着已经财迷心窍的大当家说道。

这两个箱子就是李锦他们抢来的那两箱官饷,不过内里的黄金并不是本来的黄金了,而是被李锦派人动过手脚的,只要上层那些是真金,剩下的都是用其他金属镀上的金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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