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玉良颜 > 第三十四章 夕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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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看一眼天气,已近傍晚,她挂念着母亲不想走远,就道:“将近晚膳了,我们先到这四周逛逛,明日一早趁着风凉我们再往远处去吧。”

少年身上是玄色滚金边的箭袖,落日的余晖落在他的身上,如同镶上第二道金边,亮丽得刺眼。几名劲装青年不远不近跟在他身后,都是背弓挎箭。

看他们这副打扮,明显也是来林子里打猎的,没想到林子里没有猎物,只能白手而返,难怪这少年满脸不欢畅。

两个媳妇子和几个丫环也撵上来,王二媳妇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果树说:“那边的果树都是金家的,这时候另有些早,比及春季里才是最好的,有山查、核桃、柿子另有枣树。”

野猪胆可入药,山里的庄户人产业作宝贝。

小巧和这位堂姐很投缘,她喜好堂姐的性子。她笑道:“多谢四姐姐啦,我还揣摩着到那里给她们找衣裳呢,四姐姐帮了我一个大忙呢。”

小巧猎奇,她喜好看古铜色皮肤的少年,如果这少年不是那么冷傲就更好了。

“这才像是服侍蜜斯的模样,也才配得上你家蜜斯给你们改的新名字。”琳琅不但遗传了聂氏明朗的长像,脾气也带着聂氏的利落俐落。

琳琅早就惦记取内里的美景,没等小巧说完,就拉上她走了出去。

来这里的路上,她听二堂兄金子焕提及和五弟来这里打猎的事,小巧听得心痒,也想尝尝技艺。

“野猪?这里另有野猪啊?”

王二媳妇道:“这里来往的人太多了,野物不来这边,倒是雨后林子里有的是菌子,用这新奇菌子煮汤炖肉,那味道鲜美着呢,打猎要到山前面去,过了雾亭就能猎到各种野味,春季里二爷和五爷还猎过一只大野猪呢。”

琳琅眼睛一亮,她早就看上小巧的刺绣工夫了,虽说小堂妹只要十二岁,让她绣屏风有些难为了,可琳琅天生就不是婆婆妈妈客气的人,诚恳不客气地说:“那敢情好了,我不喜好花鸟鱼虫的,你给我绣个八扇博古的,我摆到书房里。”

王二媳妇和桂嫂子看到有男人,赶紧护住两位蜜斯避到一旁,挡在她们前面,唯恐被这些不知来源的男人看到惹出事端。

这三碗水之前都是烧火间的,长得也不丑,只是经年累月烟熏火燎,蓬头垢面,脖子也是黑黝黝的像截柴炭。

离得远看不太清楚,待到略微近些,小巧认出来,那走在前面的,骑在白顿时的恰是路上碰到的少年!

小巧想,或许因为龙舟会上的事,许家不想再让儿子迎娶金家任何一名蜜斯,这门婚事就此作罢呢。

金顺媳妇传闻两位蜜斯要出去,就让先前来过的两个媳妇子跟着一起去,免得蜜斯们迷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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