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陆漫就是把统统的书都背会了大半,哪怕再加上宿世所学,也没完整做到知行合一,有些处所还不太懂,或者说模棱两可,必必要在今后的实际中融汇贯穿。特别是针刺的工夫,以及对一些不好界定的疑问杂症,必须凭经历,而走不了捷径。
姜玖一向想要养条狗。但因为旗长前次闯的祸,便没敢给她养。这个期间的狗以土狗和狼狗居多,大多长得大,长相凶。有少数富朱紫家有那种小哈巴,但很少,平生了小崽就有人要去,到现在陆漫还没要到一只。
欣喜之余,陆漫还是有些苦涩。
这孩子,越来越暖心了。
那些医书和手札里,绝大部分是对妇科的医治,别的病症也有触及。何家的确算得上医学世家,在妇科方面观点独到,很多宿世不好治的疑问杂症,都有医治记录。
二老爷手里拎了个小篮子走出去,小篮子里装了一只小狗崽。小狗标致极了,长着一身乌黑的毛,毛又软又疏松,像团棉花。它正瞪着一双黑溜溜的圆眼睛四周望着,仿佛有些惊骇,小鼻黑头不时的怂一怂。
二老爷笑道,“是,是,听娘的。”说完,还瞥了一眼二夫人。
这只小狗比小哈巴狗还标致,有些像宿世的比熊。此时看到这类狗,让陆漫有了半晌的恍忽。
她的模样把世人都逗笑了。
二老爷笑起来,说道,“哭甚么呀,给,拿着。”说完,还瞥了陆漫一眼。他这么做,是感激陆漫救了他的展玉。但看到姜玖冲动成如许,内心还是有了些柔嫩。又道,“今后玖儿喜好甚么,就跟爹爹说,要不跟你五哥说也成。我们给你买返来。”
到了冬月二十七那日,用了几个月的时候,除了二十几本笔迹过于草率的手札,陆漫看完并几近记着了统统医书和大部分离札。有一个好脑筋真不错,别人背几年都背不全的东西,她几个月就搞定了。没想到重活一世,上天给了她这个过目不忘的金手指,或者说让她成为了一个天赋。
姜玖把小狗抱出来,来到陆漫的面前说道,“三嫂,它就是玖儿的酥心糖了。”
王大伯风尘仆仆,身材还不错。他给陆漫磕了头,说了一下被卖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