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这匹黑马的鬃毛很长,电光火石之间,萧秋年一把揪住了马鬃毛,随即右手掌一撑马颈,双脚一蹬,便已跨上了马背。玄色骏马被突袭吃惊,当即脖颈低垂,嘶鸣着前蹄跃起乱踢。
萧秋年很快便选中了一匹玄色的骏马,它敞亮的眼睛里闪着精光,耳朵高高地耸峙在脑门上,随时聆听着四周的动静,显得特别机灵。走起路来棕毛一抖一抖的,显得更加威武,最宝贵的是,这匹黑马浑身乌黑,却唯独四个蹄子是红色,夺目极了。
过了一会儿,年老的老管家来了,他手里捧着一个本子,拿着一支笔,问:“萧秋年是吧?马叫甚么名字?”
萧秋年几次摩挲着枪杆上的“萧”字,恍忽记得年幼的时候,王文华在他跟前说过的话。
这话说来风趣,可腾云却仿佛听懂了普通,喷了喷鼻子。
萧秋年不说话,等着那黑袍人解答。
他忍不住扯了扯马鬃毛,但愿这匹马安宁下来,哪晓得玄色骏马听到这声音,仿佛被刺激到了一样,甩背的更凶。
“他们已经服用了丹药。”
萧秋年也不爱废话,既然如此,那就去后院看看好了。
这烈马野性公然分歧凡响。
回到晋王修建在戈壁上的院子,萧秋年才反应过来那黑袍人说“第一个顺服胜利”的意义。
“吁——”
黑袍人道:“骑马回院子,在管家那边登记名字。”说罢,他又看了眼萧秋年,可贵机器的腔调里多了一丝赞美,“小子,你是第一个顺服胜利的。”
萧秋年答道:“腾云。”
之前萧秋年不解,现在见到这饱经风霜的兵器,顷刻却明白了。
黑袍人看了眼,淡淡的答道:“当年大元和突厥交战,死伤无数,遗落兵器不知繁几。厥后晋王殿下便派人专门去搜索那些无主兵器,见这长枪不错,便拿返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