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九凤朝歌:世子妃常野 > 第四十一章:【番外一】柳明义
我看过一个身穿绫罗,体如肥猪的男人,扛着一箱子黄金,就进了官途。
……
开初我对母亲的行动感到差别,厥后欣喜若狂,我觉得母亲会因为这个孩子的到来而窜改对蓝蝶的观点,我觉得今后他们会战役相处,成绩幸运的一家。
直到厥后有一天,蓝蝶有身了,我欣喜不已,将这个动静奉告了母亲,那也是自从我与蓝蝶分开后第一次归去,如许的高兴事情,必必要跟最靠近的人分享,母亲是我独一的亲人,我天然要奉告她。
实在他并不晓得,朝歌已经深深佩服了我,从一开端的冷傲出场,到新鲜的脾气,然后一起相伴,我看到了她的朴拙与勇气,她将是我将来跟随的明主。
我成为了摄政王的一个小小暗探,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与一群匪贼劫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
在帝都去往乡城的路上,我反对了那辆马车,第一次做了与我赋性不符的事情。
然后大呼着说我摸到了我们乡城的天赋。
她看蓝蝶的目光充满了敌意,恨不得将她剥皮拆骨,立即扫地出门。
我落空了我最爱的女人,另有我将来得及见一面的孩子,母亲的话像一个刺,狠狠扎进了我的内心,她是父亲在内里的女儿,那她就是我的mm。
邻里相亲都赞我天赋之名,是个神童。
我也看过一个胸怀天下,胸臆无双的落魄人被乱棍打死,曝尸荒漠。
蓝蝶一支跳舞美轮美奂,蓝色裙摆微微扬起,像一只蓝色的妖艳胡蝶,我只感觉在那一刻,就已经被她迷住了。
“啊――蓝蝶!”我跪在地上,恶狠狠地瞪着母亲,嘴里咬出一嘴鲜血,死死抓着母亲的衣角,“为甚么……”
“嘿,那人真傻,笑得像个傻子。”
但是在我有一天回家以后,蓝蝶失落了。
但是我却没有想到,这竟然成了我断送蓝蝶的一柄利器,直接将她推入了灭亡深渊。
偶尔我还会和蓝蝶去到香梦河边坐着,对将来一向充满了神驰。
她的裙子上沾满了血迹,我晓得那是甚么,现在我只感觉如坠冰窟,疯了普通就要往香梦河里跑。
那年我二十,蓝蝶十七岁。恰是最好的韶华,芳华靓丽,让人移不开眼。
“柳明义!本日你若非要这个女人进门,柳家就没有你这个儿子!”我娘指着我,气急废弛地大吼。
我忿忿回身,回到了之前与蓝蝶居住的处所,小小的院子,吊着各式百般的兰花,翠绿的色采装点在这个院落,院子里摆放的石桌木几,另有小巧的茶具。
我听到我的声音沙哑而降落,像是一只被抛弃的野兽,眼神凶恶却透着软弱,身影孤傲却背负着无尽罪过。
我有些难堪,忍不住拉了拉衣角,冲着蓝蝶暴露一个并欠都雅的笑。
走过了一阵子,母亲归天了,临走之前,她奉告我:“明义,实在我并不讨厌蓝蝶,但是……”
我不懂为甚么母亲如许讨厌蓝蝶,我只能抖擞抵挡,第一次违逆母亲,拉着蓝蝶的手,分开了这个家。
当时我只感觉我的脑筋都要炸了,蓝蝶怀有身孕,母亲却将她绑起来了。
为首的一个粉衣女子指着我,偷偷的笑。
但是厥后我发明,能够被赏识,被看中的前提,起首是需求有本钱,不是靠我的天赋之名,并且黄金。
难怪我从第一次看到她就感觉她与别人不一样,本来是我们之间有如许的干系。
我被几个仆人按住肩膀,只能眼睁睁看着蓝蝶一点点淹没到河中间。
“那少年郎是谁,如何看着这么眼熟?”在河边翩翩起舞的少女们俄然停下来往我这边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