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的确难以设想,天底下另有这么不要脸的人,不但不讲端方,还说的这么冠冕堂皇。
“不敢当,何德何能与你称兄道弟。”林逸不冷不热。
“呵呵,很简朴,你喜好旧书,我也很喜好旧书,你喜好淘旧书,我也喜好淘旧书,我们爱好一样,兴趣分歧,莫非这些还不敷吗?”那人真的是脸皮厚到三尺城墙。
那人脸皮倒也很厚,涓滴不睬会林逸的讽刺,笑道:“我之以是喊住你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那人看着林逸,笑了笑,然后很笃定地答复,“因为我那是用心的!”
那人就从兜里摸出一张名片,然后递畴昔,“那么好,现在我们就熟谙一下---我叫姜立夫,是一名记者!”
林逸的漂亮不由没让对方感激,那男人反而笑道:“你让给我,这话从何提及?第一,你没有付账,这本书还是老板的;第二,我也没让你让给我,你何必自作多情;第三,我明白君子不夺人所爱,不过只要夺到手的,才是最宝贝的,不是吗?”
叹口气,林逸就笑眯眯地对那人说:“既然朋友这么喜好这本书,又肯多掏钱买下来,我就替老板感谢你了。这本书,让给你吧。”
因为他清楚地晓得,如果再和此人斗下去,两人都没好处,得了好处的只会是店老板。乃至于加价到最后,会让店老板起狐疑,说不好直接不卖了,好归去重新研讨卖价;何况君子不夺人所爱---固然是对方先夺了本身,林逸却还是做不出来和人比划着加钱争一本书这类事儿,太没品了。
林逸皱眉,这番正理邪说乍听起来另有些事理,但是穷究起来,就是强词夺理了。
中间老头迫不及待地掺杂,“对呀对呀,现在这本书还是我的,你们俩位主顾都能够合作的,谁出价高,我就卖给谁,嘿嘿嘿。”奸商嘴脸透露无疑。
那人就嘴角勾画一抹怪笑,说:“因为是你先对不起我的。”
林逸回过甚去,只见不知何时中间来了一小我,穿戴得体的西装,年龄约莫三十七八,戴着眼镜,模样非常儒雅,如何看都像是很有教养很有咀嚼的人,但是如何会干出这么没品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