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旧书大亨 > 第三十四章.那个白痴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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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材白胖,技艺却很健旺,以是在这些主顾还没走进旅店大厅之前,值班经理已经疾步如飞,赶在标致的女迎宾前面,精确无误地拦住了大师伙,然后脸上挤出非常职业化的笑容,说:“对不起,各位,你们是不是走错处所了?”

当头的老摊贩头发斑白,神采脏黑,瞅瞅四周,再看看旅店招牌,说:“没错啊,这不就是‘繁华繁华’大旅店么?”

这家旅店的名字叫“繁华繁华”,顾名思义,能够在这里吃喝的都是处于繁华繁华阶段的牛人,以是当一辆辆塞满了纸箱子褴褛不堪的电动车,背上扛着包裹,活像避祸的主顾一窝蜂到来时,这位旅店经理第一反应就是,这些人是不是走错处所了?貌似明天没有宴席,更没有包桌……

林逸笑眯眯地看着他,说:“熊经理,别来无恙。”

……

头发斑白的老摊贩变把戏似得从怀里摸出一根老旧的烟袋锅,慢悠悠地装上自家种的老烟叶,然后说:“等人。”

林逸呢,还在财神庙那边祭拜财神爷,往功德箱里投几百块钱,这才姗姗来迟。到了羊肉汤菜馆一看,没人,正不晓得大师都跑哪儿了,董眼镜打电话给他,问他来了没有。

不过此时更加迷惑的则是林逸定下那家旅店的值班经理。

在这财神庙摆地摊的,大多数都是南来北往的流窜摊贩,根基上一张帆布把家伙什一包就搬场;另有些则是装了纸箱子,往电动车这么一塞,就能纵横天下。

林逸答复的很诚心,而究竟上也的确如许。

眼看熊经理口气不善,林逸还是笑容满面,说:“熊经理你想多了,起首,我并没有甚么显摆的意义,只是带了朋友简简朴单地出来吃个便饭;其次,砸场子甚么的,就更不成能,我又不是甚么地痞恶棍街头地痞,也干不出那种活动;最后,我只想说,我们大师伙只是一时心急,找错了处所,你信吗?”

以是他变了脸,冷道:“你们蹲在这里干甚么,还不走!”

“有多贵?莫非我们还吃不起吗?”老摊贩大了嗓门。

以是当林逸应诺要大摆宴席酬谢大师伙的时候,那些轻易打承担的就都急不成耐地行动开来,而那些“家大业大”摊位很难清算的商贩就苦着脸,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火伴去白吃白喝。

如何说,他成熟了。

“哈哈,我还觉得是谁呢,本来是小林子你呀!如何着,发财了,过来显摆?还是用心带这么些人来砸场子?”阿谁叫熊经理的瘦子乜斜着小眼,瞅着林逸,一脸的轻视和不屑。很明显,他熟谙林逸,林逸也熟谙他。

值班经理有了这个心机,就急着去改正这些人的弊端,奉告他们,烩面馆,大排档,另有街头小吃摊就在四周拐一个弯儿。

“废话,来这里当然是用饭了!”老摊贩的仿佛明白了甚么,咳一声,想要一口痰吐到地上,看看人家光可鉴人的雕花大理石地板,就又忍着,直接咽到了肚里。

启事很简朴,林逸之前是这家旅店的办事员,精确地说,是被这家旅店辞掉的办事员。

没错,现在的林逸兜里是有俩钱,也的确号召大师宴客用饭,不过他另有自知之明,也没那么造作,会主动聘请大师来这么初级初级的场合吃喝。更何况这个处所还是之前他打工的处所,就更不成能了。

胖经理尽量做出一副和蔼模样,“是啦,是啦,我们这里当然是就餐用饭的处所,不过……略微贵一些。”眨巴一下小眼。

以是说,当时林逸号召大师想要去的处所,实际上是繁华繁华大旅店中间的一家羊肉汤馆,那边的饭菜隧道,实惠,主如果大师伙聚在一起也会感到舒畅。可没想到他传的话大师只听了一半,一听到“繁华繁华”就觉得林逸要请大师吃大餐,全都忙不迭地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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