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林逸也顾不了很多,就装模作样地在古玩摊上摸索,那老板忙着给瘦子包装商品,也没空理睬他。
起码胖哥哥听得都快入迷了,特别听老板说这碗口还留有当代那些娘娘嫔妃们的余香,心中就更加痒痒,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
林逸一向盯着小瓷碗,看起来就像是看中了这件宝贝,非常心动。
那老板一听这话,顿时在心中嗤笑了起来:“公然是个门外汉,见到标致的觉得就是好的,粗鄙无知。既然你来到我的摊前,就是把钱送到我手中,我不狠狠赚你一笔,知己如何过得去?”
一咬牙,老板回绝道:“不可啦,固然我很想和大佬交朋友,不过如许卖掉真的亏蚀啦。”
“六百!”
胖哥哥鼻子一哼,下巴一扬,“一口价,一万五千块!”
“二十。”
“顶你个肺,你用心玩我是不是?”老板肝火汹汹,很想暴揍林逸。
老板眉头紧皱,脸上暴露踌躇不决的神采,就如许死死地盯着瘦子,仿佛在考虑着要不要卖掉。
内心很骚包的胖哥哥假装很当真地聆听老板的发言,慎重地点了点头,而后抬开端来,目光灼灼地看向老板,声音粗重地问道:“你说的啥俺都明白,不过这破玩意真的有贬值空间?”
为甚么如许说?
“这是银的,银汤勺,还是老货啦……”老板都快气疯了。
这可真是“情势跟不上窜改快”。
不得不说,每一个会卖古玩的老板,都是一个很好的平话人。
胖哥哥自认诙谐了一把,现在见好就收,摆出大款姿势:“好了,不逗你玩了,俺又不是没钱---两万就两万!不过,这么贵的东西你可要给俺包装好一点,这是甚么破玩意……”顺手把那包裹瓷碗的报纸丢在了古玩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