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狂僧练成这一招以后,从不等闲利用,
就在高原和狂僧激斗的时候,他们搞出来的动静,把宁霸天吵醒了。
“老子最强的底牌已出,却只打飞了他的一枚硬币。谁晓得,他另有没有底牌?”狂僧心道:“不可,这一战不能再打了。此时不走,我极有能够,会吃更大的亏!”
那种反震的痛苦,差点让狂僧当场跌倒。
数十团白光,仿佛一片弹雨,砸向狂僧身上的各处关键!
不料,狂僧的杀手锏,并不是他的腿功!
“就凭你这点,连三脚猫都不如的工夫,我真是想不通,你是如何坐稳,血刀会的头把交椅的?”
高原哪会让狂僧等闲逃脱。
紧接着,只听嘭的一声,高原一脚踹开房门,走了出来。
俄然,宁霸天跪在高原的面前,说道:“高原,如果你饶我一条狗命,我情愿将我统统的财产,都转移到你的名下。是我宁或人教子无方,你杀了我儿子,也算是为民除害。我不该为了给阿谁小牲口报仇,而多次追杀你。”
这一脚,将宁霸天踹得七窍流血,朝气全无。
见过狂僧利用这一招的人,都已经被狂僧干掉了。
血鲨晓得,本身不是狂僧的敌手。以是他对狂僧,一向心胸害怕。
过了一会儿,打斗的声响偃旗息鼓了。宁霸天从速拨打,狂僧的手机。他想问一问狂僧,有没有将高原干掉。
口中埋没枣核,作为出其不料的杀手锏。这一招,狂僧是跟裘千尺学的。
宁霸天做梦都没想到,本身会死在血鲨的手里。
反之,高原如果宰了狂僧,应当也能获得大量的实战经历。
只要在面对劲敌、没法取胜之时,狂僧才会利用这一招杀手锏!
固然高原利用暗器偷袭,有些卑鄙,但总比败北丢命,强很多吧。
“他的腿受了重伤!必然是高原干的!”血鲨的内心,既有狂喜,也有畏敬:“狂僧的腿功有多短长,我是晓得的。没想到高原,竟然把狂僧的双腿,打成重伤!看来,我把宝押在高原的身上,是押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