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伦西
谈到雷诺克斯的军队,大师常常会想起那些嗜酒如命的重步兵以及风格彪悍的特性马队――翼胡萨,当然雷诺克斯人更喜好自称为“风骑士”。翼胡萨是很轻易给人留下深切印象的兵种,他们骑马时腿蜷得很高,冲锋起来也是典范的不要命。但最让人重视的是他们背后的东西,他们会背两根软木条,然后把飞刀一把把地插在软木条上。从远处看去,就像是背上长着两个翅膀一样,这就是大陆上其他国度称他们叫“翼胡萨”的启事,“胡萨”在雷诺克斯语中就是马队的意义。
三辆战车前面跟250名步兵,这个看来有点像现在的一辆坦克后跟一个排的步兵一样。希塔洛斯的战车是三套,如许仿佛能便于转向,并且在灭亡一匹马后不致是速率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车上有五名成员,一名驾驶者,两名持枪的盾牌手兼替补驾驶员,两名弓箭手。因为有步兵的保护,以是盾牌手的重视力能够更多地放在戍守上。同时,因为战车相对与马匹的安稳,以是弓箭手的射中率要好过不异本质的弓马队。
玛斯塔尔
(威廉格兰特针对伊比里亚军队的特性,制定一套合适国情的战术,在将来的几个章节我们会讲到,这里就未几累述了。)
米亚斯人的设备,如果内行人看上去多数会感觉粗陋。他们几近不披甲,只要少数精英兵士和军官会穿戴皮甲。他们乃至都没有鞋子,凡是赤着双足在野地里奔驰。他们的兵器是5到8支木质标枪,这是一种用米亚斯特有的硬质木料制作的兵器,米亚斯人能够轻松地在助跑后把它掷出60法兹乃至更远。他们还会照顾一种淬毒的吹箭,能够敏捷致令人麻痹。他们也很喜好制作精美的猎刀,在弄不到猎刀时,他们会挑选用特别硬木制成的大砍刀。米亚斯人的盾对他们来讲非常首要,盾牌的蒙皮代表着这个兵士的职位和才气。王国建立后,只要国王和被他钦定的人才气在盾牌上蒙狮子的皮。新兵普通只要本身成人典礼上猎取的羚羊皮,能够设备犀牛皮和鳄鱼皮的都是经历老练的兵士。好的米亚斯盾牌,既简便又可靠。
“这个天下上,没有比他们矫捷性更高的步兵了。”索格兰德・琉斯如许评价米亚斯掷矛手。而他的评价也是恰如其分的。
因而相对雷诺克斯人,希塔洛斯人有更好的防备力;相对玛斯塔尔人,他们有更好的矫捷性。并且即便在对冲中,大陆质量最大的玛斯塔尔枪马队也能冲毁对方的战车战线,本身却很轻易被围困住而丧失矫捷力。
骠马队的兵器有一杆没有护手的长枪,一把军刀。在法伦西起兵的初期,骠马队实际上设备斧头的更多一些。但厥后在一些混战中,法伦西人发明纳西比斯马队的军刀要比他们的斧头更加矫捷,以后巴兰克格累斯顿就将本身的马队的设备全换成了军刀。至于,法伦西人的长枪,因为遍及比较便宜,以是骠马队普通在刺中仇敌后就将之脱手。厥后,索格兰德琉斯发明了长枪投掷战术,为了贯彻这一战术,他所带领的第全军团还尝试改进长枪,使之能成为刺杀和投掷都能够的兵器。当然,这一战术是为了弥补对抗重马队和步兵方阵时的优势。轻步兵方阵常常被这一战术所打乱,然后给骠马队以有机可乘。而对于重马队,长枪也常常能借助动量道理的相对性,赐与其本来没法做到的杀伤。但对于练习有素的兵士,这一招并不能收到特别好的结果。
希塔洛斯
帕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