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头上的官军,见此景象,大声喊叫:“流寇袭城啦!流寇袭城啦!”
他一蹬马镫,杀向下一个乡勇。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三月初五,高迎祥的步队穿过了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诏的防地,与义兵魁首王嘉胤的军队胜利会师。中旬,又有张献忠、罗汝才、李万庆等数支义兵与王嘉胤汇合,一时候,王嘉胤的义兵达到二万余众。
步队行进在蜿蜒的巷子上,高大山骑的乌龙驹,与李自成所骑的纯白的西域马,并排走在步队的最前线。临战阶段,二人都很少说话。
他没想到本身能够与一名闻名的汗青人物并肩作战,他以为他的到来,会窜改这小我的运气。但是汗青不是说窜改就能窜改得了的,这还要看高大山有多大的能量。
高大山来到李自成身边:“自成哥,城上的设防不是很严,我决定采纳强攻,一举拿下城门。”
喜信再次来临到高迎祥的身上,就在步队即将开赴的时候,李自成领着一百多人来投高迎祥。
他所面对的这个乡勇,满脸络腮胡子,眼露凶光,手持双刀,方才干翻一名义兵兄弟。他面无惧色,以泰山压顶之势,拿枪当棍,狠狠地往乡勇的天灵盖砸去,乡勇欺高大山是个少年,恃本身力大,用双刀格挡,高大山脸孔固然幼年,颠末军校超强度练习的他,臂力也是过人,只听得“蹡踉!”,“噗!”两响,乡勇双刀落地,脑浆飞溅,倒地毙命。
接着便稀稀拉拉的几支箭,从城头射将下来。未几久,听到城上乱哄哄的,以后,射出来的箭越来越多。
他借势往前冲,向一个身披绵甲的小头子模样的人杀去。这小我个子不高,长得矮壮白胖,高大山猛虎下山般地靠近这尊白瘦子,凌厉的枪锋,捅在这“肥肉”的腰间,盘龙枪穿透了甲胄,高大山再向前跨了一步,用力推压手中之枪,冰冷的枪锋,划开了白肉,顺着流出的热血,滑入的体内。
高大山固然是一名优良的当代甲士,身处冷兵器期间的他,纵有一身本领,也是豪杰无用武之地呀!更何况他从未经历过实战,面对即将到来的战役,心中多少有点严峻。
干掉看络腮胡子后,他提枪寻觅下一个目标,但是,战役已经结束,乡勇横尸五十余具,余者皆散。
李自成道:“峻山弟,攻城的事就交给哥,你带步队给我压阵就行了。”
因为战事告急,第八队没有磨合期,高大山和李自成见过面以后,就算整编结束。
义兵大营沸腾了起来,大师驰驱相告,欢畅得跳起了丰庆的歌舞,不会跳舞的人,在一旁打着拍子扫兴。
这就是战役的残暴,你不杀人,必将被人杀。高大山一拧枪头,带出一坨带血的肉,被杀者倒地而亡。
第八队有战役成员二百二十六名,除高大山外,个个都久经疆场,经历无数血战走过来的。张从和庄有福所带的人马,是高迎祥部下的精锐之师;李自成部下的百余人马,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英。
当将领们手捧着白花花的大米时,还不敢信赖这是真的,有的人还把大米放进了嘴里,不断地嚼,因为他们太久没见过大米了,平时能够吃到的都是高粱小米之类的。
最为难堪的就是郝摇旗,当然,高大山不会跟他普通见地,真的去取他的人头,倒是高迎祥发话了,郝摇旗欠高大山一颗人头。
第八队的人马冲到了城墙下,将云梯架在了土墙之上,高大山第一个登上了云梯,他手上戴着军用手套,这手套是尖端产品石墨烯质料编织的,刀枪无损,脚蹬一双石墨烯战靴。只见他左手攀梯,右手提枪,受过特训的他,攀爬云梯就像猴子上树,手中的鎏金蟠龙枪不断地拨打着飞射下来的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