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你比我好,这是统统人同时熟谙我们的人公认的。说真的,我真的很恋慕你,不管做甚么都能够做的那样好。”
就算你叫叶承风,就算你化成风,也终归会在这天下昏黄的夜色被淹没。
叶凌云发明了在14班阵营处的叶承风,只不过在这夜幕里,叶凌云并不是非常的肯定。
一声声清脆的铃声自间隔篮球场不远处的讲授楼响起,传入那道黑影的耳蜗。
叶承风:“重本大学应当已经稳了吧?”
叶凌云甩了甩带着些许汗渍的发丝,便动员手中的篮球,回身向宿舍的方向走去。
“不管胜负!”
父母之命不成违,以是,自上了一中以来,叶凌云很少在踏进篮球场。
没有哀伤,没有烦恼,有的,只是手中那熟谙的球感给他叶凌云带来的欢愉与畅爽淋漓。
“凌云,不管如何,我都必然会让你和我一起站在与校队争锋的球场之上!必然!”
“唰!”黑幕覆盖着球场,看不清翻滚的白浪,但却闻得人间最美的乐律响起。
“明天我也没想说甚么,终归只想奉告你一句话!”
“凌云!”
做,就做最完美的;要,就要最完美的。
14班博得了比赛的胜利,叶承风怕是早已和14班的同窗庆贺去了吧。
“承风,我晓得你要说甚么,但是,我真的没法承诺你。”
叶凌云望着远去的那道身影,脑海中一向回荡着叶承风的话语。
“粉碎性骨折!”
“但是,熟谙你那么久了,这三年我却向来没有感受真正的体味过你!说你开畅活泼,对甚么都毫不在乎,但是我却总在不经意间瞥见你单独一人黯然;说你哀伤,却又瞥见你在世人面前一呼百应,笑声朗朗。”
“承风,你可晓得,实在我更恋慕你,恋慕你有那样去追随我们的胡想的决计,恋慕你有冲向火线满路波折的勇气。”
叶凌云老是如此,一旦踏上篮球场,便会健忘时候的存在,任由它流淌,沉淀,逝去。
“我脚踝受伤,有个姓杨的大夫给我的诊断书是粉碎性骨折!”
为了一个不实在际的胡想冒死的痴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