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人算不如天年,露易丝指甲缝里那枚甘蔗蟾蜍细胞终究还是揭穿了奥斯丁的滔天罪过。
亚当在门外便听出蛙鸣声来自屋内的储藏间,以是一进屋便直奔那边。翻开了储藏间,只见内里鲜明蹲踞着一只庞大而奇丑非常的蟾蜍,怪眼圆睁,看来非常凶暴;蟾蜍的面前,放着一只托盘,盘子里爬动着一些令人反胃的虫子,想来是奥斯丁方才为它筹办好的早餐。
为了回避警方的究查,奥斯丁逃之夭夭。以后他带着几只甘蔗蟾蜍幼卵,进入了美国,展转到过芝加哥和夏威夷,最厥后到圣何塞市。
本来,早在十几年前,奥斯丁就在研讨中发明,澳大利亚的甘蔗蟾蜍除了毒性大,另有催情致幻的服从,人只要少量感染它表皮的毒素,就能发情如狂,如同吸食了海洛因一样没法节制本身。
奥斯丁更加不耐烦地答道:“这是澳大利亚的甘蔗蟾蜍,也就是我这个生物学家比来正在研讨的工具,以是在家里养着它。这有甚么不成以吗?”
两个命案现场,呈现了同一种庞大而丑恶的蟾蜍,这绝非偶尔。莫非这两个丑恶的家伙和命案有甚么干系吗?亚当仿佛看到了破案的曙光,当机立断,让警察先把奥斯丁带回警局,本身则开车赶往那家汽车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