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郑晓舔舔干涩的嘴唇,苦笑道:“不是很费事的事,能不能费事你,像早上那样,摸一下我的头呢。”

郑晓炯炯有神的看着它,前一刻他还在感慨风和日丽,带着露水的玫瑰鲜艳欲滴,下一刻娇弱的玫瑰就丧身在野猪身下,而祸首祸首,

郑晓整小我燃起来了,他能掰弯一个黑豹子,就能掰弯一个吸血鬼!为了爱情,他拼了!

男孩微微眯着眼,像是在细心的感受他的抚摩,那双玄色的眼睛一点一点变得潮湿,掉下泪珠,阳光落在上面,底比斯仿佛看到一粒发光的宝石。

看到流血,他就晓得不好了,公然,把面前这只引来了。

双眼豁然张大,好,好好吃,像孩童吃着冰淇淋,他吃的津津有味,很快,血没有了,他毫不踌躇的伸出尖牙咬了下去。

他俯身切近郑晓的面庞,对劲的看到小东西睁大的双眼,哼笑道:“我就吃掉你。”

面前的男孩只到本身胸前,卷卷玄色的头发摸起来软软的,是温热的,不像他,长年身材都是冰冷的,只要在进食后才会有半晌的暖和。

中午过后,太阳最暴虐的光芒消逝,温和的光芒充满六合间,在这阳光亮媚的日子,本来是吸血鬼熟睡的时候,只是,一阵浓烈的香味将底比斯从梦中拉出来。

底比斯吐出嘴里的手,满脸不爽的冲郑晓号令道:“喂,把血变甜,我要吃!”

郑晓情感失落了,底比斯吸着吸着,咦?如何变酸了。

他深吸一口美好的香气,多么诱人的血香啊,这小我类不满十八岁,是个少年,哦,还是个处子,鲜嫩极了。大脑不受节制的阐发者,底比斯迟缓的坐起家来,挣开慵懒的双眼,看向厚重的窗帘模糊透过来的微光,统统都显现着,现在是白日。

底比斯挑高眉毛,这么简朴,回想起刚才的甘旨,他咂咂嘴,毫不踌躇的伸出右手摸摸郑晓的头。

那熟谙的感受,

郑晓擦干眼泪,沉着下来思虑面前的处境,这个天下的人类目前还处在仆从社会,保存环境的严苛,没有强大的兵器,发财的科技庇护本身,吸血鬼有着强大的才气,如果他们想统治人类,能够说轻而易举,很不幸的是,他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吸血鬼的食品,而他的仆人,是这个社会的最高层,被吸血鬼尊敬的强大吸血鬼,才气是节制风,他们之间的差异何其庞大,他的仆人底子没有将他放在同一层次上,在他的眼里,本身是一块能够长大的血袋,谁会对一只血袋产生豪情呢?

“这头猪是你的食品,一天内必须把它吃完,吃不完的话――”

郑晓有力的昂首看他一眼,想了想,道:“变甜能够,但是,你要承诺我一个前提。”

直到一股浓烈的香味唤醒他,他执起男孩流血的手,香味钻进他的鼻子,他迫不及待的吮吸起来,好甜,向来没有吃过这么甘旨的血,他收回抚摩男孩的手,双手捧着甘旨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翻开门,走到楼梯口,一楼客堂里,长长的插满玫瑰的餐桌上,黑发少年坐在桌边,捂着不断流血的左手,呆呆的看着站在楼梯口的吸血鬼。

郑晓一阵吃疼,他晓得这类环境很伤害,手是偶然间划破的,上辈子养尊处优,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划破厚厚的猪皮,割了一块肉,好不轻易抹上盐烤熟了,刚端上餐桌,拿起刀子就先给本身来了一下。

底比斯文雅的拿出洁白的手帕擦干嘴角的血渍,打个响指,风卷起感染血渍的手帕眨眼间消逝了。他走到郑晓面前,一手掐腰,懒懒的哼一声,

但是统统都无所谓,因为那无与伦比的香味牵涉着底比斯的思惟,从甜睡方才醒来的吸血鬼明显并不像黑夜那般夺目,他从棺材里爬出来,披着柔嫩的玄色睡袍,顺着香味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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