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脸孔狰狞死的不能再死的野猪落在郑晓面前,野猪的身材还算完整,只是脖子诡异的扭曲着,明显被扭断了脖子,脖子上另有两个牙洞,流出两道浅浅的血线。

是悲惨的被恋人转世吃掉,还是和上辈子的爱人共度平生。

男孩微微眯着眼,像是在细心的感受他的抚摩,那双玄色的眼睛一点一点变得潮湿,掉下泪珠,阳光落在上面,底比斯仿佛看到一粒发光的宝石。

底比斯文雅的拿出洁白的手帕擦干嘴角的血渍,打个响指,风卷起感染血渍的手帕眨眼间消逝了。他走到郑晓面前,一手掐腰,懒懒的哼一声,

底比斯吐出嘴里的手,满脸不爽的冲郑晓号令道:“喂,把血变甜,我要吃!”

那熟谙的感受,

郑晓一阵吃疼,他晓得这类环境很伤害,手是偶然间划破的,上辈子养尊处优,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划破厚厚的猪皮,割了一块肉,好不轻易抹上盐烤熟了,刚端上餐桌,拿起刀子就先给本身来了一下。

郑晓情感失落了,底比斯吸着吸着,咦?如何变酸了。

他没有重视到,面前的男孩满目和顺的看着他,那目光,仿佛看到丧失已久的珍宝。

郑晓擦干眼泪,沉着下来思虑面前的处境,这个天下的人类目前还处在仆从社会,保存环境的严苛,没有强大的兵器,发财的科技庇护本身,吸血鬼有着强大的才气,如果他们想统治人类,能够说轻而易举,很不幸的是,他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吸血鬼的食品,而他的仆人,是这个社会的最高层,被吸血鬼尊敬的强大吸血鬼,才气是节制风,他们之间的差异何其庞大,他的仆人底子没有将他放在同一层次上,在他的眼里,本身是一块能够长大的血袋,谁会对一只血袋产生豪情呢?

中午过后,太阳最暴虐的光芒消逝,温和的光芒充满六合间,在这阳光亮媚的日子,本来是吸血鬼熟睡的时候,只是,一阵浓烈的香味将底比斯从梦中拉出来。

双眼豁然张大,好,好好吃,像孩童吃着冰淇淋,他吃的津津有味,很快,血没有了,他毫不踌躇的伸出尖牙咬了下去。

“这头猪是你的食品,一天内必须把它吃完,吃不完的话――”

底比斯复苏了,他法度稍快的向少年走去,眼里只剩下那只流血的手,轻柔的执起,底比斯微伸开唇,暴露舌尖,舔了上去。

但是统统都无所谓,因为那无与伦比的香味牵涉着底比斯的思惟,从甜睡方才醒来的吸血鬼明显并不像黑夜那般夺目,他从棺材里爬出来,披着柔嫩的玄色睡袍,顺着香味儿而去。

看到流血,他就晓得不好了,公然,把面前这只引来了。

底比斯挑高眉毛,这么简朴,回想起刚才的甘旨,他咂咂嘴,毫不踌躇的伸出右手摸摸郑晓的头。

郑晓的目光移向门口缓缓走来的人,不对,吸血鬼身上。

郑晓整小我燃起来了,他能掰弯一个黑豹子,就能掰弯一个吸血鬼!为了爱情,他拼了!

不过,也只要此次机遇,能好好的看看他,那次触碰,是他太想黑豹子产生的幻觉,还是想他想的那样。

不过,对他无益的是,吸血鬼给他一个月的时候长大,在这贵重的一个月里,他们朝夕相处,能不能让吸血鬼对他产生豪情,决定了他将来的运气。

细细的察看着吸血鬼,红色的长发,红色的眼睛,比他还白净的皮肤,那里像他的黑豹子了,他的黑豹子,浑身就没有白的处所。

底比斯皱起眉,红宝石的眼睛威慑的瞪着他,道:“敢跟我讲前提,杀了你哦。”

面前的男孩只到本身胸前,卷卷玄色的头发摸起来软软的,是温热的,不像他,长年身材都是冰冷的,只要在进食后才会有半晌的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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