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只通体乌黑、跟小马驹差未几大的小怪物,满口银亮的小尖牙,身覆玄鳞,龙头犄角,四足着地,尾巴末端有个隆起状的硬锤,像是流星的尾摆,非常特别。
昂首看到天气已经暗了,简禾哈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 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伶仃在内里不平安, 别让家里人担忧, 快回家吧。”
简禾:“我懂,的确是两个物种。”
《玄衣日记》
“玄衣,我们能够解缆了。”简禾抬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偶然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幸亏,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表情较着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渐突变淡消逝。他终究动了尊蹄,轻巧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谙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冷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操琴,清越琴声不断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实在,拔鳞固然不舒畅,但也没到不成忍耐的境地,她的担忧是多余的,哼。
玄衣板着脸道:“你感觉我会在乎这类小事?”
固然统统都很新奇,可四周的氛围也充满了人类的气味。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固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一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架空她的气味,乃至感觉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老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对此,玄衣表示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回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回绝就是承诺”的脾气,便放心肠点头定下了路程――去江边的一座闻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弄月游江。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归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甚么都嗅不到了:“甚么味道?”
玄衣:“……”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本身的劈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小二把荤素菜式顺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拜别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牲口面劈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候,他们早就已经解缆了。
咸吃萝卜淡操心,天子不急寺人急,人家有大把妹子列队奉上门,以是说,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底子没有效武之地啊!
固然句末打了个问号,但简禾的语气已经很笃定了。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浅笑道:“好,解缆了。”
趁这机遇,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如许算的。我们寻求的不是成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来由,见面以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欲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地点。”
看来BOSS是合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役力都爆表,今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题目。
只是,还没睡一两个小时,一道沙哑的低吟却惊醒了她。坐起来一看,本来侧躺在席子上的少年竟已消逝不见,只剩下一堆留不足温的衣服,中间隆起了一个小山包,仿佛有个活物在内里爬动。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必定吐不出来了。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抄。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猎奇地望着两边的风景后退。